523章:锦衣卫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10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9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身着金飞鱼服,佩绣春刀的锦衣卫官员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由于朱元璋看到了锦衣卫的弊端,烧毁了锦衣卫的刑具,以示废除锦衣卫的决心。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正式废除锦衣卫。
靖难成功后,明成祖朱棣重新启用了锦衣卫,锦衣卫的特务性质进一步加强。
锦衣卫的沿用:
锦衣卫的“职业历史”到明代已经有一千多年了,早在汉朝汉武帝时设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之众的“司隶校尉”开始就已经有了这个职业的雏形,到魏晋时期曹操因为生性多疑恐“中丞,司隶不为己用。”进而设立了规模更为庞大的“校事”、“典校”及其附属机构,正式确定了这个神秘的特务机构在中国历朝政府中的地位。再以后南北朝时的“侯官”、唐时的“内卫”一直到明朝的“锦衣卫”实际上都是一回事。只不过到了明代,把汉武帝时的司隶校尉、绣衣直指御史这类专设监察官职正式化了,锦衣卫“私查舞弊,拱卫京师,独捍皇权,察录妖异”的特务性质最终连同组织形式终于正式被“确认”下来,并得到了他正式的名分而已。
1420年又设东厂。1477年3月明宪宗更设西厂。明武宗又增设内行厂,统称厂卫制度,开创了中国特务制度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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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北司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以及对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高度要求。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
“嘿嘿,其实是化明为暗了,刘县令这么多年来,便是王爷安插在北平的眼线,名为七品官,实乃我锦衣卫北镇抚司!专查朝廷动机!“朱能满脸的得意的笑着道。
“北镇抚司?“萧琴喃喃的问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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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存而实亡了。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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