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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章: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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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尚方宝剑应该从元代开始。忽必烈时,道士张留孙以神道治愈皇后的病,“帝后大悦,即命留孙为天师,刘孙固辞不敢当,乃号之上卿,命尚方铸宝剑以赐,建崇真宫于两京,俾留孙居之,专掌祠事”。 此时的尚方剑还没有用于政务和军事,但已经被看作专断权力的象征。至元七年,四川、陕西发生反抗蒙古的武装叛乱,中书“省臣患之,请专戮其尤者以止盗,朝议将从之”。这时,翰林学士、侍御史高鸣认为:“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论报,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从其请,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采纳高鸣的意见,没有授予征伐将帅以“专戮”权力。



    明代后,遇到关乎国体的大事,凡大将出征,天子认为必要之时将此物授之,称为“尚方宝剑”。凡手握尚方宝剑,对天下百官皆可先斩后奏,其权力之大,除皇帝外几无人可匹。故而在忠臣手中,尚方宝剑的威力也能彰显,但若是碰到一个奸臣,因其尚方宝剑,权力难以制约,奸臣可凭此号令地方文武,进而拥兵一方,甚至篡位夺权,故而不到万不得已之时,皇帝不敢轻易动用,就连雄才大略,杀伐有度的朱元璋,对于尚方宝剑也不敢轻易将此物轻授于人,非得自己最为亲信的大将,方才授于是尚方宝剑,此次李景隆北伐,建文帝对其寄望颇深。建文帝知道李景隆是首次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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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民间俗谓的尚方宝剑,也叫上方宝剑。唐代颜师古注谓:“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 《后汉书·蔡伦传》载:东汉和帝刘肇时,“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这里的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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