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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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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岁的那一年,他认识了来法林顿游历的皇子爱德华殿下。



    那个时候的爱德华,还只是一个同样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少年。一个向往法林顿之外的生活,一个试图了解这座神秘的要塞,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就这样,罗杰离开了他生活了近十六年的法林顿,混在皇家骑士卫队中,走进了这个他向往已久的世界。



    如果现在回头去评价的话,用鲁克的话说,就是:“就像一只丛林中长大的猛虎,闯进了豢养的狗群。直到现在。他的名字,都是很多人的噩梦。”



    那个时候,除了爱德华之外,还很少有人知道罗杰的身份。


    人们只知道他是爱德华殿下最亲密的朋友,一位长着卷曲的黑发,笑容爽朗的东方贵族后裔。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舞步跳得比谁都漂亮,说话也风趣逗人。



    没有人把他同印象中只知道战斗。永远生活在地狱中赎罪的罪人骑士团联系起来。大家都认为,他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厚传承,有着优雅礼仪和绅士教养的贵族。

    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又是十六七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为此,他针对帝国积弊,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时间,圣索兰的军力国力,就有了显著的增强。欣欣向荣,一扫百年积弱的局面。大有超越斐烈,赶追庞贝的架势。



    而这一切,自然对某些人形成了威胁。



    在外,庞贝帝国和斐烈帝国,绝不愿意看见这样的情形持续下去。一向跟索兰皇室矛盾极深的教廷,也同样为之警惕。而在内,唐纳德大权独掌一手遮天十余年,岂容一个半大小子挑衅权威。



    内外一拍即合,一时间,爱德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举步维艰。无论在哪一个领域,似乎都有人在暗中牵制,暗中做对。原本的大好局面,就这样被明里暗里的无数绳索缠绕着,拖入泥沼。



    而更危险的是,对方不但在各个领域发动阻截和攻击,甚至想要从肉体上将爱德华从这个世界彻底抹去。



    作为圣索兰帝国的皇储,爱德华并不是唯一的人选。在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而在他的下面,也还还有两个弟弟。



    爱德华的哥哥早夭,不到七岁就病死了。而按年龄排下来,除了两个姐姐之外,男孩中就爱德华最大,因此,才得了皇储的位置。



    可皇储,并不一定就能登上帝位。远的不说,就说邻国斐列,彼得大帝也是在杀了当时的斐列皇储,也就是他的亲哥哥之后,才登上了宝座。而在皇家血脉更繁杂,斗争更激烈的庞贝帝国和更远一点的罗曼皇朝时期,这种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就连开国雄主索兰大公,都只是索兰贵族的代言人,更何况一个区区皇子。如果他触碰到了贵族们的利益,杀掉他,换一个更好控制的皇储,也并非什么做不出来的事情。



    爱德华,为他的年轻付出了代价。



    在那一段被血色染红的历史中,帝都风云变幻,暗流汹涌。针对爱德华的刺杀,袭击,污蔑和挑衅,一波接一波。其狠其烈,就连皇权斗争最黑暗的罗曼皇朝时期,也远远不及。



    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因为一个挡在爱德华身前的年轻人,而徒劳无功。



    这个人,就是罗杰。



    他曾经化解了至少五次能让爱德华丧命的死局,曾经血战长街,击退三批最顶尖的杀手,也曾经孤身一人,闯入护卫严密的海边古堡,将幕后控制者之一斩杀,将头颅,挂在了皇权山下的广场上,震慑群雄。



    他并不是爱德华的贴身护卫,不听从皇室的调遣,也不受皇室管辖。更多的时候,他都在花园温暖的阳光下睡觉,在舞会中和女人调情,在狩猎场策马飞奔,在酒馆里跟人拼酒.......



    但人们只要知道他和爱德华是朋友就行了。任何针对爱德华的刺杀,都会迎来罗杰毫不留情的报复。



    他或许不是实力最强的那一个,或许不是最机智,最狡猾的那一个,甚至算不上对索兰皇室最忠诚的那一个。但他,绝对是所有试图杀掉爱德华的人眼中最危险的那一个。



    只要他还存在,那么,任何人想要对付爱德华。都要三思而后行。



    罗杰在帝都留下的传说很多,就是讲上七天七夜也讲不完。如果不是遇见萨拉的话,或许,他早已经成了帝都的传奇。



    认识萨拉的那一年,罗杰二十四岁。



    关于萨拉,鲁克了解的不多。他只知道,那是世界上最温婉最美丽的女人,也是最聪慧最坚强的女人。



    当初,罗杰把萨拉带回法林顿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居然会娶一个法林顿之外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的父亲,居然还是宰相唐纳德的心腹。



    刻板而传统的罗兰大公,暴怒的明确反对了这场婚事。为此。他甚至不惜将罗杰软禁起来。



    可是,所有的反对,也敌不过罗杰和萨拉的爱情。



    他们结婚了。在一个魔族没有兵临城下的日子里,站在法林顿城墙上,留下了这张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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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杰有着非凡的骑士天赋,十四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了。他曾经跟随斥候小队,深入过魔族的领地,也曾经在城墙上苦战三天三夜,身负重伤。



    每一个人都喜欢他。


    听鲁克说,父亲罗杰,小时候是一个很顽皮的家伙。他总是坐不住,对什么东西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他喜欢幻想,喜欢阅读和绘画,喜欢狩猎,喜欢策马飞奔。



    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异乎寻常热情的人,即便他和别的男孩一样,从小离开母亲的怀抱,在军营中长大,接受最艰苦甚至最残酷的磨砺,也没能磨去他乐观的天性。


    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因为,无论经历多么残酷的战斗,他都总是笑呵呵的。在他的天性中,有一种满不在乎的乐观。和他父亲罗兰公爵的沉默严肃截然不同。


    两个月之后,当爱德华结束了在法林顿公国的游历,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和罗杰一起,恳求罗兰大公允许罗杰随他前往帝都。


    而在法林顿生活的这两个月中,爱德华和大家同吃同住,并肩作战,为人亲和有礼,深的法林顿战士们的尊重。爱德华的恳求,再加上儿子期盼的眼神,罗兰大公竟破天荒的答应了。

    这个请求,爱德华是有资格提出的。



    从名义上来说,法林顿还是圣索兰帝国的一部分。百年前,索兰大公立国之初,无论局势再恶劣,处境再艰难,都从来没有征调过法林顿一兵一卒,更没有短缺过一个铜撒尼补给。

    嗯。罗伊点点头,把腿盘起来。



    清冷的夜风中,他的思绪,随着老人的讲述,回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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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道的吧,”鲁克微笑道,“想到什么,我就说什么。”

    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不喜欢丝袜,假发。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让人有些奇怪之外,别的什么都好。



    很快,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七八月份,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就会回来。


    人们渐渐发现,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



    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直线上升。在某些事务上,爱德华的话的份量,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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