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六章 良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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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谟口中的“本县”是邺县。根据本朝制度,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县令、长之下,又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門下书佐、列曹掾等吏员,吏员的数量根据户口数量的多寡变动。戶口不滿三百的小县,员额定为职吏十八人、散吏四人。至户口在三千以上的头等大县,有职吏八十八人,散吏二十六人。眼前这几人的上级、贼曹掾黄熠,应当就是邺县的职吏之一。
魏郡四万七百户,超过半数集中在邺城居住,邺县自然是大县,县令下属原该有诸多吏员处置事务。然而这个大县却又有其尴尬。邺县的辖境多年来既是都督邺城诸军事的宗王、重将驻所,同时又是魏郡太守驻所,区区县令的地位与前两者相比宛若天渊,存在感也就难免稀薄到了可怕的程度。
“原来如此……”陆遥顿时苦笑。
陈留蔡氏绵延虽久,但并不是真正冠冕传家的高门。汉末的蔡邕蔡中郎之前,祖先多为白身,偶有为官宦者仅一县长尔。从蔡谟的曾祖辈蔡睦仕于曹魏起,陈留蔡氏才声名渐显,但数代人里最高也不过二千石罢了。但年轻的蔡谟显然已经很有了几分摒弃俗务、追求洒脱自然的名士风范,不愿意投注心力去做那些繁杂的细务了。或许后数十年,那种“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的独特格调,正是从这个年代发端吧。
陆遥往来邺城几次,莫说是见了,听都是头一次听说有邺县官吏行事。想不到偶尔有所接触,竟然发现小吏之中还隐藏着这样的人才。或许无论哪朝哪代,真正能做实事的人永远都不缺少,缺少的只是令他们能够一展长才的体系罢了。
于是他侧身迈过一步,向蔡谟施礼道:“亲而不可不广者,仁也。贤弟真乃仁人,无怪乎能够安抚流民百姓,举重若轻。”
陆遥这番话说的真心实意,但蔡谟反倒愣了愣。他连连摆手道:“安抚流民百姓是我所愿。但我非劳心任事者,不擅于庶务;此等复杂形势,更不是外乡人所能应付得宜。不瞒兄长,能够将流民安顿妥当,乃本县贼曹掾黄熠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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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蔡谟这般言语,陆遥顿时肃然起敬。他近来所见士族高门子弟多也,却鲜少有似蔡谟这样能够沉下心来切实做些事情的,在其中,同时具有悲天悯人胸怀的,更是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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