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查尔斯淡然道:“每个月有考试,等你能得到等,再来和我谈这件事。”
说着,他直接无视了沈琼满眼的“人渣、骗子、斯wen败类”的愤怒委屈,平静道:“现在你该做的是去见见你的室友,然后按照我给你的课表去上课。”
现在不是zhong古世纪,不再是充满了战争与死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要存活,刀剑不是必备的,一颗温柔的心才是。
虽然有些晚,但查尔斯还是想试一试。
于是他替沈琼选则了李千欢作为她的室友,他认为这名过去同样悲惨的乐观华裔少女,或许能带给沈琼不一样的东西。
一些柔软的东西。
沈琼抱着自己厚重的教科书,用脚踹开了寝室门,她已经做好了打算,不管谁是她的室友,她都能一天之内把人气走——她根本没有和别人住在一个屋子里的习惯。
对方吃准了她根本不会抛下袖剑不管。
沈琼气得要命,却又因能力不足,而不得不妥协。
这个人可以读取别人的思想,自然知道那把袖剑对她的意义。
这是亨利·弗莱的袖剑,在她临行前赠予了她。沈琼可以不在乎那柄镶嵌着绿宝石、据说是刺客大师伊薇·弗莱曾使用的古董剑杖,但却决不能抛下亨利·弗莱的袖剑。
她收回了敲着桌子的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了膝盖上,认真又诚恳的看着查尔斯,就像是学校里最常见的听话学生般开口:“我学,教授,你看我这么乖巧,明天能拿着我的袖剑毕业吗?”
查尔斯·泽维尔虽然罔顾了沈琼的意愿,强行将她留在了泽维尔天赋学校,却也是真心希望她能够通过与他人的亲密交流从而改善她对他人生命的看法。
查尔斯认为,沈琼之所以会仅仅因为自己做的到就杀人,养成了漠视生命的习惯——正是因为太早遇上了亨利,太早接受了刺客的教育。
沈琼在读书时,由于要接受刺客训练,在学校里一直都是独行侠。亨利·弗莱是再正统不过的刺客,他并未意识到集体生活会在一个孩子的成长zhong起到多大的作用。等他发现沈琼的个性过于薄凉淡漠了些时,沈琼已经是名出色的刺客,而她的能力也令亨利·弗莱觉得这点问题没什么大不了。
刺客总是在血与火zhong成长的,亨利·弗莱相信沈琼也能在日后慢慢变化——就像他一样。
她甚至已经开始后悔为什么见到他的第一时间没有动手杀了他,而是抱着可笑的怜悯情绪帮他稳了轮椅,以致于后来落到了对方的手里,面临现在这般进退不得的窘态。
沈琼觉得眼前的男人实在是太狡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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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信——她早就打得面前双腿都站不起来的残疾家伙哭着叫妈妈,然后乖乖还她袖剑了。
然而当她打开门,笑嘻嘻的黑发少女拉响了礼花,坐在床上向她张开双手表示欢迎——甚至还为她准备了蛋糕时,沈琼原本准备好的计划便在第一步就执行不出来。
李千欢笑嘻嘻用着有些生硬的zhongwen道:“泥(你)嚎(好),沃(我)叫李千欢,恨(很)高兴喝(和)你一个庆(寝)是(室)。”
沈琼被这一口发音奇怪的zhongwen怔在了当场,好半晌才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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