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走无常
当这些事做完之后,我心中顿时轻松,不再停留片刻,便坐了一趟黑大巴,那大巴在县城里晃悠了三个小时之后,又把全车人拉向了昆明。这一趟几乎耗尽了一整个白天,直到傍晚,才进入昆明市区。
我无要事在身,便慢悠悠的吃了饭,找个宾馆住下。这很可能是我最后的自由时光,但只要有一丝可能,我也会紧紧抓住,自然得到了李端白和江疯子的消息,甚至亲眼看见了他们二人的行踪,那么我就不能够再坐等。从我对郭火提要求的一开始,我就已经打算再也不回神禁。至于郭火发出的死亡威胁,并没当回事。因为我觉得等他离开神禁去追捕我,我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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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找不到李端白或者江疯子护体,那么就会被郭三眼追杀。郭火和我道别之后,便转身走掉了,但他的第三只眼居然睁到很大,然后对我眨了眨眼。我顿时明白郭火一直在跟谁商量了,这个轻度精神分裂。
我在太阳下走了两个小时,吃了许多飞扬起来的红色尘土,终于看见了一人烟,这时一个小型集市,我和一个来运生猪仔的司机商量好,在太阳落山时他收了一车生猪仔,便会回到腾冲县城,顺便把我也捎上了车,当然,条件是我替他搬运那些吱哇惨叫的猪。
我像一个云南的土地上常见的年轻驴友那样尽量走着,不时用一个很新潮的卡片机去照相,郭火叮嘱我:不要像赶路人的样子,而像一个真正的驴友那样只担心天黑没处去,而只要天不黑,就要表现得悠哉游哉,如天边划过的白云。
而我双腿僵硬,两臂摆动的像个木偶,这全是因为郭火的临别赠言。我永远不会忘记这厮恶毒的对我说:“如果你背信,那我走到天边也会找到你,杀死你。咱们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别怪我手狠,我会叫你生不如死的。拜拜。”
等跟着众猪一起坐在后厢,回到腾冲。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我下车寻了个店吃了一碗米粉,已经见有人盯着我的墨镜窃窃私语,急忙找了个宾馆住下,此处临着国境,虽为旅游胜地,但暗地里走私贩毒也比内地更甚。幸好一夜无事,到了天明,便寻一家邮政局汇款(不一定需要身份证)。这种事情我在大学时干过,模仿着黑毛猴的口气和字迹写起信来也轻车熟路,我将自己的积蓄分出一半来,约十万元,先给侯开阳寄去,再将另一半汇回家中。
此时,我躺在宾馆的床上,对面的镜子里映出我的两只狗眼,眼白已经看不见了。我掏出手机,然后拨通了那个秦岭时就记下来的号码,希望还能打得通。
……
果然,那边瞬间接通,一个甜美而可憎的声音吃惊道:“王先生?”
我冷笑一声:“文小姐,好久不见。先别急着让人给我定位,因为我就在火车站,我可以立刻毁掉手机,在一分钟内买到车票去国内任何一个地方,所以你最好听我说完。”
我大喜,但不能喜形于色,便道:“谢谢你。我会在九月结束之前赶回来,最迟不过十月中旬。”
两个小时后,我就被郭火送到了神禁的大门外三里地的公路上。我头戴小草帽,脸上戴着郭火的蛤蟆镜,身上穿着一件方格衬衫,灰色牛仔裤和一双凉鞋,背着一个军绿色帆布双肩包,这身行头是郭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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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火哈哈大笑,亲热的勾住我的肩膀拍了拍,道:“老王,我决定答应你的要求。还可以借你一幅墨镜遮住你的狗眼,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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