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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一辈子都在学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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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到底做点什么,才能证明自己活过!



    我现在看见电脑都想吐,要命了。

    还得用风扇伺候着……



    这大爷真是……



    写东西有一点很奇怪,你很快速且没有过脑子写出来的东西,和细心修改删减之后的比起来,反而是前者阅读起来比较顺畅。


    我有点理解了老薛说的一种感觉。在某一个阶段,只有自己不相信自己,才能写出好的东西。



    我应该尝试一下不去反复斟酌,用之前接续写任务每天六千字的状态试着写一写我的小说。事实上,相对接来的任务,我当然是对自己的小说比较负责,付出的心力比较大。

    越努力越怕,越努力越觉得自己时间不够、自己不行。世界上精彩的、美好的、感动的、完美的东西和人太多了。



    我很爱吃肉,但看到鸡一类的动物在我面前,还是很不舒服。很难受,我无法想象生来就是为了当食物,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就像是长生不老的神,看到人生来就是为了死,会心生怜悯一样。



    生命需要意义



    故事崇尚悲剧



    理论说的过去



    我已竭尽全力



    你我各奔东西



    感情像场游戏



    同床异梦远不如泪洒千里



    年少,矫情的可以



    认输变成了长大



    成熟不如口花花



    温和的外表下崇尚着冷漠



    阳光的笑容里住着恶魔



    雾霾刺穿了皮肤



    血液留下伤疤



    大方的交出了自己的灵魂



    空洞的喘息着、呻吟着



    廉价的婚姻不如一场游戏



    小孩玩耍都有一丝感情



    可笑的真实不如所谓的过家家



    无关的一生却有着最亲的联系



    舍弃了疲乏的伪装



    无非是懒的可以



    草率的梦境掩藏着真实的自己



    不愿承认的事情总会很快忘记



    (未完待续/懒)



    (我怂我有理,你屌你先洗)



    汪小二/打油诗



    水源枯竭没有洗手



    五百年前那一回眸



    时间冲淡感情携手



    到了西天泪已不流



    东海至今没有源头



    当年牺牲谁的感受



    记忆回到时间尽头



    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实写小说和爱一个人是一样的道理。面对你自己的小说,你努力、认真,最终却不一定让你满意。



    就像是面对你喜欢的人,你可能绞尽脑汁,就是想在她面前把完美的你展示出来,但却适得其反。


    当你喜欢的事情不能给你带来生活上的帮助,是该继续,还是放弃。



    看个历史书,内容是啥完全没有注意到。只注意到了那一句话那不应该用句号。


    当你面对接到的续写任务,不是自己的小说时,就像遇到普通的女性朋友。没有刻意的去写,没有刻意的展示自己,反而最后会很自然,很满意。


    明知道放轻松写会好很多,但还是忍不住去想、去纠结。我其实是个很没毅力,对事三分钟热度的人。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对某一件事上,是个固执的人。


    这么热的天,我都不热,我家电脑就矫情了……

    电脑烫的写不下去了,用风扇吹着来……



    真是尴尬了……

    当年我小时候看完十兄弟,对那种圆形的吃的都有心理阴影。生怕自己不知道吃了个啥,就生出几个大胖小子。



    如果有一天梦想和现实发生了冲突,面对绕不开的现实问题,你是该选择继续坚持,还是选择放弃。要是选择继续坚持,又要如何协调现实与梦想的冲撞。没有所谓的一举两得、同时进行。当你选择其中的一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同时要承担你要背负的压力和代价。

    第二十四章 人一辈子都在学走路 (第1/3页)


    人一辈子都在学走路。

    续写六千字我可能只需要一个小时,而我自己小说的两千字就需要一个小时,甚至两三个小时,好几天。



    但结果,反而是付出心力少的那个写出来更加流畅,更具有可阅读性,更像一本真正的小说。



    所以最近我经常在想,太认真、太在乎,是不是成了我新的负担。用尽全力,是不是真的能写出自己满意的东西。


    今天看了老薛最早的综艺,很心酸,尴尬溢出了屏幕。而且他当时唱歌真的不是那么好听。但通过这些年,他现在唱的很好听。



    我也经常觉得自己写的很烂、很幼稚。我也希望我可以通过时间,找到适合我的方向,然后努力,直到有一天写出让我满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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