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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节 尸解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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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此道九年,精谨不慢,神真见形,杖则载人空行。若欲尸解,杖则代形,倏歘之间,已成真人。”此即所谓“尸解神杖法”。



    (五)剑解:《云笈七签》卷八十四《尸解次第事迹法度》讲“修剑尸解之道”,即“以曲晨飞精书剑左右面。先逆自托疾,然后当抱剑而卧。又以津和飞精作丸如大豆,于是吞之。又津和作一丸如小豆,以口-含缘,拭之于剑镮,密呼剑名字。祝曰:‘良非子干,今以曲晨飞精相哺,以汝代身,使形无泄露。’祝毕,因闭目咽气九十息。毕,开目忽见太一以天马来迎于寝卧之前,于是上马,顾见所抱剑已变成我之死尸在彼中也。”

    (二)水解:《道迹灵仙记》说:“段季正,隐士也,晚从司马季主学道,渡秦川溺水而死,盖水解也。”又称:“王进贤者,琅琊王衍之女也。遭石勒略……赴黄河,自誓不受辱,即投河中。时遇嵩山女仙韩西华出游,救而度之,外示沉没,内实密济矣。”



    (三)兵解:《姚所杀。姚苌“先使人陇右,逢嘉将两弟子,计已千余里,正是诛嘉日也。嘉使书与苌,苌令发嘉及二弟子棺,并无尸,各有竹杖一枝”。


    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四至八十六所载,即有尸解法十种以上,较著者有:



    (一)火解:《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四)杖解。《云笈七签》卷八十四引《赤书玉诀》云:“当取灵山阳向之竹,令长七尺有节,作神杖,使上下通直,甘竹乃佳。书黑帝符著下第二节中,白帝符第三节中,次黄帝符第四节中,次赤帝符第五节中,次青帝符第六节中。空上一节以通天,空下一节以立地。蜡封上节,穿中印以元始之章,又蜡封下节,穿中而印以五帝之章。绛文作韬,长短大小足容杖。卧息坐起常以自随……当叩齿三十六通,思五帝直符吏各一人,衣随方色,有五色之光流焕杖上,五帝玉女各一人合共卫杖左右。微祝曰:‘太阳之山,元始上精;开天张地,甘竹通灵。……’毕,引五方气各五咽,合二十五咽,止。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

    孙大爷祖上就是最最执着的练气士。

    由此而成仙的仙人称为尸解仙。尸解仙的分类有很多种:《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一守尸》称:‘夫解化之道,其有万途……或坐死空谷,或立化幽岩,或髻发但存,或衣结不解,乃至水火荡炼,经千载而复生,兵杖伤残,断四肢而犹活。’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王嘉兵解》称,陇西安阳人王嘉及二弟子为尸解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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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天仙、地仙、屍解仙。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这个过程谓之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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