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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章:天时不如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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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奴隶制(礼制)时代,主要适用于宗祧继承中--此时家国一体,宗祧继承可涵盖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进入封建时代,法律严格区别嫡庶,在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和宗祧继承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财产继承中诸子均有继承权,嫡长子仍处于优势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财产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里;但在当时多妻(妾)制条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继承中的矛盾冲突。



    商代的继承制度是父死子继,辅之以兄终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始行嫡长子继承制。周制:统治阶级内部划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等级,财产和地位,世世相传,实行世袭制。在各个等级中,继承财产和职位者,必须是嫡妻长子;如果嫡妻无子,则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贵妾之子。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在这种制度下,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所谓的嫡长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王位的继承人首先应该是国君的嫡亲儿子,在国君的众位儿子中间,以年龄的长幼来定由谁来继承。“立子以贵不以长”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嫡亲的儿子,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并且可能王后的儿子不是长子,这时就有“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条来确定继承人: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如果哥哥的母亲为妾(妃嫔),但弟弟的母亲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嫔)的儿子为太子。如妻(王后)没有儿子,就只能立妾的儿子(在这中间仍然以妾中较为贵的一人的儿子为太子),不管其年龄如何。历史


    “公公既知道,就该知道他的力量?“杨峥盯着王振道。



    王振也是个聪明人,与这皇宫待了这么多年,那还不知道这“嫡长子继承制“的力量有多大,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该制度起于商末,定于周初。具体规定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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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王振似也回过神来,杨峥继续道:“敢问公公,我朝在太子的问题上,以什么为准则!“



    王振在宫中年头不浅,加上有心,大明的规矩,还是知道的不少,闻言立即道:“嫡长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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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寻常,况且太子还是当今皇后李氏所出,这一切就注定了这个太子的地位是稳固的,前朝那些所发生的事情,虽不能说有这种可能,但几率并不大,这也是王振无比卖力伺候的原因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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