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搭档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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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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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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