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知识产权在书院
铃铛最喜欢云家的厨房,那里总能端出来无数的好东西,现在不同于在宫里,十八岁的大姑娘活的无忧无虑,只是看到云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拿眼角悄悄地偷看,如果云烨多看她一会,就能愉快一整天,云烨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不戳破,现在对于辛月,已经充满愧疚了,再纳妾,不好说也说不过去。
对于女人,云烨的心很淡,那日暮已经算的上是绝色佳人了,辛月和李安澜长得也超出了一般水准,他更在意的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裸的肉欲。
而且过滤出来的渣滓可以喂猪,这样的好事情上哪找去,一来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二来咱家也发一笔财,什么东西都是卖个新鲜,咱家以后不卖宝石了,现在的宝石卖不上价钱,改卖粉条了,衣食住行的买卖,才是好买卖,可以一辈子做下去。“
辛月就听不得钱,听云烨一说,立刻就笑颜如花的靠在丈夫怀里娇气,自从李安澜来了之后,她就粘人粘的厉害。
“是你,就是你,惹得妾身被程婶婶,牛婶婶责骂,还被长安城里的贵妇们笑话,家里的土豆都吃不完,你还让无限制的收购,人家现在把妾身都叫瓜婆娘,跟着您一起败家。”
“一群妇人家,真是没见识,你以为土豆出来就只能啃着吃?知不知道,书院的弟子居然研究出一个好法子,把土豆磨碎了。沉淀出干粉,就像藕粉一样的东西,然后做成面条一样的东西,你说好不好,很简单,晾干之后放多长时间都不会坏,而且味道很好,到时候我给你做着吃一顿就知道了。
李安澜在家里现在长气的厉害,除了旺财不太理她,家里上上下下都拿她当主妇对待,辛月的脾气再大,也抵不过李安澜的身份高贵,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只要刻意的放下架子,身边会在一瞬间围拢一群人。
羡慕过盖苏文和荣华女的那种感情,再回想自己的三个女人,结果发现,如果自己打算自杀,那日暮会无条件的追随,辛月会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把孩子养大才是正经,至于李安澜,会悲伤几年,然后开始筹备儿子的大业。
这样很好,那日暮的方式不可取,把闺女孤零零的扔下去陪伴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是脑残行为,必须改正,辛月的选择才是对的,李安澜从小就接受的是皇家利益教育,想要改过来,难了点。(未完待续。)
ps:第二节
“不可能,云侯能把蝗虫卖出猪肉的价钱,孩子们做出来的东西一定不错,我还觉得书院亏了,刚才我要是咬死了要四成,看你的样子也会答应,现在,悔之晚矣。”
云烨驾着马车,愉快的回到家里,看到辛月在卧房里抽泣,这是怎么了?家里谁敢欺负她?李安澜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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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敬宗今日就像王八一样咬死了,就是不松口,最后好说歹说书院拿走了三成的利润,,合同签订之后,云烨苦着脸对许敬宗说:“云家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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