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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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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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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