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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廖春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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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做的有点过了,居然与蕃人通风报信抢劫过路客商与运输队获利,但究其原因,并不是他有多坏,而是制度缺失。



    “大人为何如此,岂不让旁人笑话。”苗魁并不觉得廖春死的冤枉,仅仅是给蕃人通风报信抢劫这一条罪就死有余辜了,允许做买卖可没说允许抢劫啊。还在为找不到小说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公众号:r/d/w/w444 或搜索 热/度/网/文 《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还有一种就是边军的专利了,他们的货物多是禁榷品,且交易对象全都是外国人。说白了吧,就是边防军利用职务之便走私紧俏物资,最常见的就是茶叶和酒。



    “廖春死的冤啊……刘松,派人传信给通川堡,把廖春的尸体放下来好生安葬了吧,再替我弄块石碑与他。”


    那军队和谁做买卖,且卖什么呢?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利用军队运输系统在国内贩运大宗货物,比如布匹、木材什么的。



    这有点像后世改革开放之初,很多货物是由军列运输的景象。不过宋朝军队底线稍微高点,他们也正常交税。


    听到这里洪涛恍然大悟,明白了廖春为何会明目张胆的与蕃人交换兵甲,这不是他一个人吃里扒外,而是惯例使然。

    自筹赏金,怎么筹?总不能纵兵抢劫吧,于是就出现了军队向朝廷借钱为本去做生意的先例,待卖完货物之后再连本带利一起归还,剩余的部分就是军队自己的军费了。



    这么一来既减轻了朝廷的负担,又解决了军队的实际困难,大宋朝廷也别无选择,只能默许了,慢慢就成为了一种常例。只要是边军,仅靠朝廷补给只能确保饿不死,不会做买卖的边军将领就不是好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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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下,边军打完仗有时候还得自筹赏金,否则打胜了没奖励、打败了一命呜呼,谁还乐意为国出力啊。爱国这个词喊得再响也不能填饱肚子,想让它成为一种习惯,还得有物质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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