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 暗中苟且
但是后来受害人王纯青的家人以伤势比较重,即使腿伤和手伤好了,怕对受害人王纯青产生一些后遗症,还要求小轿车车主里李镇国再赔偿10万元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对此,小轿车车主主李镇国甚不服气,觉得自己已经支付了2万元的治疗费,同时交通事故受害人市民王纯青也有一定责任,现在还要自己继续赔偿10万元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有点多,他觉得不太合理,于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不再进行赔偿的请求。
半个小时后,辩论基本结束,庭长陈娟和助理审判员陈功进行了简短的交流和评议,于是当庭宣判:“根据我国《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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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次表现的很不错,但是不要骄傲自满,要多努力学习,不辜负院里领导对你的一片期望!”庭长陈娟说道,两个月后振华就要提升为助理法官了,他自然很高兴。
说着说着,两人就来到了审判大楼的3号法庭。
“振华,这次受到姚院长等领导的表扬,有什么感受!”美女庭长陈娟一边走一边问道。
“感觉有点突然!”李振华微笑着说。
这个交通事故案发生在10天前的中秋节,市民王纯青是县豆制品加工作坊的员工,中秋节假期的最后一天,王纯青下班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行使至省道20km路段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因大腿骨折、手腕脱臼重伤住院,后经县交警大队认定,小轿车车主李镇国负大部分责任,受害人王纯青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事后李镇国支付了受害人王纯青医疗费和住院费2万元。
事前做了详细的调查,虽然这个交通事故的案子庭长陈娟想通过庭下调解进行解决,但是多次调解都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所以双方最后还是对薄公堂。
接下来进入庭审辩论阶段,原告和代理人,以及被告和代理人都发表了辩论意见,双方就赔偿的数额方面争执的很激烈,也是争议的焦点。
庭长陈娟宣布开庭后,原告小轿车车主李镇国觉得受害人王纯青家人提出的10万元的赔偿不合理,因为本次交通事故自己虽然负主要责任,但是受害人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自己已经支付了受害人王纯青2万元的医疗费。
接下来被告即受害人王纯青进行反驳,说原告小轿车车主李镇国对自己受伤负主要责任,对自己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仅仅支付2万元医疗费还远远不够弥补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所以自己提出10万元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赔偿是完全合理的。
陈功打算等下午党员会议结束后再去找副院长李武德,请他帮忙把自己的哥们陈猛尽量减刑或弄出来,毕竟昨天晚上他已经答应哥们陈猛的老婆夏彤了。
上午10点,李振华跟着庭长陈娟在3号法庭参加一个交通事故案子的审理,庭长陈娟是审判长,陈功是助理审判员,李振华还是兼书记员的工作,做一些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做庭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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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星期二,周二下午是每个星期法院内部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自学、开展专题教育的时间,院里所有的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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