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人性
孙建国坐正身子,严肃的看向我们三个说道:“这件案子,慎重对待,没有直接的证据不要轻易的结案,不冤枉好人,不放过恶人,我管不了其他地方,但是在松海的一亩三分地上,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明白!”
“我不知道凶手是不是在三十年前被杜现超、郭达俩人批判的受害者,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人过去三十年还没忘记,不像想象,也无法想象,希望凶手不是被他们当年的批斗的受害者,不然被抓到后,恐怕又会引起社会上新一轮的舆论波流,到时候处理起来就麻烦了。”
对于这样的案子我在一年前才参加工作时听见,或许会像愤青一样,但是现在听见除了感叹声生不逢时再也说不了其他,过去的事情后人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哪怕是法院改判也不能让人死而复生。
“那时候听见的这个案件我第一反应就是这社会是法治还是人治?未免也太过于不讲情面,后来想想我没有能力去管这样的事情,想想陆金凤的死反而挺好,她这样命运悲惨的女性应该远离这个病态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继续待下去反而是一种折磨。”
“现在的社会相比于二十年前,已经改变了很多,最起码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案件,在法律面前,我觉得现在的社会差不多也考虑到了人性,这是在二十年前想都不敢想的。”
就像孙建国说的那样,如果这次案件的凶手真的是三十年前的那场运动中的受害者,到时候又是一件棘手的案件,此时我还真希望凶手是大丰厂的工人,因为平日间积累下来的恩怨,而犯下的案子。
将资料交给孙建国,吴双双走出了办公室,这时我忽然想起来之前张斌说的死亡时间相差一天的事情,于是问道:“副队长,尸体的时间不一致的事情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我听斌哥说,最开始得到的结果,死亡时间最大的相差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孙建国点了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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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凤苏醒后,浑身血肉模糊,疼痛难忍,却发现儿子已经以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一时间如雷轰顶,悲愤交加,心怀绝望,失去理智,遂使尽浑身力气,取镰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并放火烧屋。火起,村民赶来救火,发现了浑身是血的陆金凤持刀呆坐于地,而唐某、关某和胡某都被砍死。众人大惊,愤怒的群众将陆金凤捆绑殴打,并将其扭送公安部门。”
“此案被列为庆阳县1985年特大案件,1985年3月陆金凤被批准逮捕。经审讯,陆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庆阳县法院认为陆犯虽然遭遇悲惨,其情可叹,但她是劳改释放人员,尚在监管期,且杀人事实清楚,法律无情,又正值严打其间,所有罪行加重处理,应当判处死刑。陆犯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最后仍旧是被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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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回,并咬定孩子和他无关。胡某极为暴怒,将陆金凤剥光衣服反绑双手吊在树上狠抽,并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问“奸夫”,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晚唐某、关某怕出人命,前来劝解,却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导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将被冻得奄奄一息的陆金凤解下,拖进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随后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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