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九章 华烨老祖!我骗你的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铺天藤蔓乱舞之中,王守哲缓步走了出来。



    他的表情十分平静,虽身处狂蟒丛林之中,姿态如同闲庭闲步一般,轻松写意。

    时至此时,他们哪里还能不清楚?



    中计了!



    他们这明显是落入到了一个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之中!


    当即,两人在抵挡藤蔓的同时,齐齐盯上了那个华服中年男子——隐鱼!



    “叛徒!”

    说罢,他又对皇甫氏两位长老一揖,道:“两位长老对不住了。我不慎败露了身份,连妻儿都被控制住。为了家人能活命,我便只能背叛皇甫氏了。”



    “好好好!”



    皇甫两位长老都是怒极而笑:“王守哲,你当真是好本事!不过,你就凭区区一些藤蔓就想拿下我们,未免也太小看我们了!”



    说罢,他们都爆起身形,疯狂地斩杀藤蔓,试图脱困。



    “真不愧是灵台境后期的长老,天人世家果然是底蕴浑厚,族内高手云集。”王守哲却依旧不急,一脸云淡风轻地说道,“为了表示对两位的尊重,我也给两位准备了一份大礼。”



    说罢,他朝旁边的厢房说道:“老祖,这两位仇敌,就由您亲自收拾吧。”



    话音刚落。



    厢房内便有一名女子飞身而出。



    她一身白色的玄武劲装,满头秀发如霜似雪,冰白一片,脸上还戴着面纱,正是平安王氏如今的第一老祖王珑烟,珑烟老祖。



    她一出现,周围的空气便刹那间寒冷了许多。



    “王珑烟!”



    两位皇甫氏长老脸上都情不自禁变色。



    此女早些年的时候就在长宁卫赫赫有名。若非六十多年前那场变故,她恐怕早就已经是灵台境巅峰的人物了。



    可即便如此,近些年来,她又再度声名鹊起,前些时日更是亲手斩杀了阴煞宗的阴先生,如今正是声名如日中天之时。



    两人便是平常时候,一对一对上王珑烟,都不敢说能打得过她,如今被藤蔓缠着,战斗力大打折扣,焉能不变色?



    王珑烟冰冷的视线自两人脸上划过,随即冷冷哼了一声,抖手就抛出了一物。



    “唰!”



    一面阴森煞气的旗帜悬浮于空,迎风即涨,随着夜风猎猎作响。



    一道又一道的阴鸷煞气自旗帜中弥漫而出,就如阴风回旋,眨眼间就充斥了周围的大片空间。



    “阴煞修罗旗!”



    皇甫氏两名长老眼神中一片骇然。



    他们都是人老成精,见多识广之辈,又和阴煞宗有着牵连不清的关系,自然一眼就认出了此物。



    虽然这只是那件著名神通灵宝的仿品,却也是极为罕见的中品灵器,功能十分强大。



    哪怕是在天人世家皇甫氏,中品灵器的数量也就那么三件。至少他们这种已经退居二线,寿元即将走到尽头的长老,是没有资格动用此等灵器的。



    而阴煞修罗旗最为可怕之处,在于它能刮出一道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也只是一时难以脱困,想直接困杀他们几无可能。给予灵台境后期修士一些时间,他们终究还是能脱困逃出的。



    这个铁蟒藤阵地,王守哲已经培植了许多年,等的就是今日。


    相应的,一旦它们长成,形成藤蔓阵地,它们也比魔女系列要强大许多。哪怕是灵台境后期的修士,一旦被藤蔓大阵缠住,一时半会儿也难以脱困。



    当然。


    “两位修为不俗,若我搜集的情报没有出错,应当是长宁皇甫氏的皇甫晋宁,还有皇甫晋玉两位长老吧?”


    他落脚之处,周围的藤蔓便自动退避开来,有不少藤蔓更是匍匐在地,姿态仿若臣服。


    晋宁晋玉两位皇甫氏长老心中一震,脸上齐齐变色。

    这一幕,更是将他的气场衬托得格外强大。



    “王守哲!!”

    它目前最大的缺陷,就是不能像魔女系列藤蔓一样,作为随身战斗植物使用,须得在阵地上种植,且一旦种植,就不能移动。



    而且,它的生长周期足有数年,生长极其缓慢。

    第七十九章 华烨老祖!我骗你的 (第2/3页)


   哪怕是灵台境修士,也没法对它们进行割草无双。

    “你竟然敢背叛皇甫氏?!”



    两人愤怒不已,齐齐痛骂出声。



    然而,那中年男子却恍若未闻,反而退后几步,好整以暇地对王守哲拱手道:“启禀守哲家主,属下已按照您的吩咐,将两条大鱼送上来了。”


    “还算不错。”王守哲微微颔首,“既如此,那便按照之前的约定执行。我会给你一笔丰厚的酬劳,并派人送你与妻儿去旁的郡生活。你应该听说过,我这人重诺,素来言出必行。”



    那中年男子闻言激动不已,朝着王守哲深深一揖:“多谢守哲家主。”

阅读保护我方族长最新章节 请关注无双小说网(www.buxia.org)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