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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我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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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孔溪拿到的那些代言费,自己的一点点利润分成相比,公司和老板才是最大的赢家。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谁让老板是老板,而公司是老板的呢?

    “是汤大海和李如意创办的。”陈述说道。



    栗琨不置可否,看着陈述说道:“李如意是你推荐到《机长先生》剧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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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陈述在担任企划部副总监这一职务时,替东正集团拿下多个重要的合约,虽然这些合约最终都落在了孔溪的身上。



    可是,那个时候的孔溪仍然是东正集团的签约艺人,而不是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


    陈述对萤火虫文化的前期发展提的一些建议,那是应有之意----就算陈述在里面一点股份都没有,他也会选择支持朋友来创业。



    外人不会明白,汤大海和李如意这两个朋友对他的意义是什么。


    可是,无论是CE的全系产品代言,还是和娱乐帝国DSN的水晶鞋系列代言,每一次的官宣都让集团市值疯涨,可以说,陈述是以一已之力完成了公司近三分之一年度利润的人。


    他终究只是一个牧羊人,而老板则是农场主。


    栗琨看向陈述,问道:“萤火虫文化是你和朋友汤大海李如意一起合伙创办的?”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陈述转过身来,看着栗琨问道。在老板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他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承认。



    万一他这是故意耍诈呢?这些大老板心眼都坏的很。

    倘若那个时候的李如意有现在的知名度和曝光率,怕不是那些演出费用可以签下来的。从这个方面讲,剧组其实是「捡漏」成功。



    至于萤火虫文化得到《机长先生》百分之十的投资份额,也是苏音主动提出来的要求,她希望大家利益共享的同时也风险共担。而萤火虫文化也确实投入了大量的真金白银得到这些股份的,玩得可不是空手套白狼的那一套假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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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及他拿到的那微不足道的演出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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