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地精,大黑的威力
食人魔的深蓝色血液有一种腐蚀的作用,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按着食人魔撞出来的道路前行,路上一片安静,就连小鸟和昆虫都消失无踪。
安静的道路并不长,不过十几分钟,前面便传来地精叽叽喳喳的声音,众人停住,血疤小声道:“大人,如果要收服食人魔,给他送一些零食作为见面礼效果应该不错!”
“他们可不是用来做重活的!”索隆嘿笑,让骑士们把自己的大黑拿来,架上支架,从腰间弹夹取出一枚子弹装进大黑的弹匣,回头朝弗兰迪道:“我记得地精胆子很小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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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魔会啃食金铁,他的巢穴里应该能找到些金币武器什么的,值得一去!”血疤以一个专业佣兵的角度给出意见。
“食人魔要是能驯服了,干活应该是一把好手,就算转化成骷髅,力气应该也不小,对于我们对付黑龙很有帮助!”老管家道。
“黑龙擅长的是酸液喷吐,你们看食人魔腿上的伤口!”弗兰迪指着影像里的食人魔道:“食人魔的皮肤坚韧如同龙皮,能够伤到他的,而且还是在这附近,一山不容二主,我想也只有黑龙了!”
“你们觉得怎么样?”索隆把目光转向血疤和老管家。
“行,那就出发,去食人魔巢穴!”索隆点头,将手一挥,队伍便朝食人魔巢穴的方向走去。
很明显,所谓的零食就是这些叽叽喳喳的绿皮矮子,但索隆却摇头道:“地精也是劳动力,荆棘镇现在最缺的就是劳动力,食人魔要收服,这些地精也不能放过!”
荆棘岭烧制出来的水泥他也见过,也惊叹水泥的效果,但水泥制作无论是采石,碎石还是烧制,差不多都是体力活,这些小东西根本干不了,弗兰迪已经将荆棘岭当成自己的家,自然是不建议索隆收留这些小东西的。
事实上,领地中被驯服的狗头人,在经过训练后,工作起来效率就十分不低!
“大人英明,只是地精繁殖太快,力气太小干不了什么活,如果豢养地精来做奴隶,恐怕领地里的粮食会不够!”弗兰迪回应道,地精手脚灵活且智力不低,也不是没有领主豢养这东西来干活,但这东西力气小,干不了重活,繁殖力又高,很快就把领地吃垮。
弗兰迪道:“夜晚的森林十分危险,比如食人魔就是夜晚猎食,我们需要一个营地来休息,而且我想我们已经找到黑龙了!”
“找到黑龙?怎么讲?”索隆惊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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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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