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52章 秀才举人争进士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二条,僧道、藩人不能参与科举。



    第三条,犯罪之人不能参与科举,且同居大功以上亲有犯罪者,也不能参与科举。

    这里只限父祖和兄弟,相当于是同居的一家人,然后点明是家专其业,就是专业干这个的,如果是种地的农民平时做点小商小贩之类的,并不算,你得是家专其业,才算。



    本来大臣们还提出,倡、优、皂、卒、丐都不入参加科举。倡优,便是从事青楼以及表演这行来的人家子弟,而皂卒,则是胥吏和士兵。



    罗成最后只同意是倡优不入科举,但皂与卒,只要不有违反其它禁止参加科举的条例,那还是一样可以参与的。


    总的来说,女人、僧道倡优、罪犯、贱籍奴籍的,正在守丧的这几类不能参与,其它的都是没问题的。



    “科举每年一科,所有国子监、郡学、县学之学生

    争论到黄昏之时,这场争论才终于暂时告一段落。



    皇帝并没有争赢,但大臣们也向皇帝退让了一些,最后关于科举的考试参与资格,划出了详细规定。


    “我大秦只有良籍贱籍奴籍之分,有良贱不婚之律令,但绝无军户匠户商户农户士户官户之分,凡我大秦之良籍百姓,只要身家清白,皆可参加科举。”皇帝跟大臣们力争。



    今天又是一场艰苦的争论。


    第一条,女人不得参与科举考试。


    其四,丁忧守孝者不得参与科举。


    最后一条,皇帝开始不同意,而众臣则坚持。最后相互妥协了点,大臣们原本认为家中三代有专执工商业的,就不能参与科举考试。但后来改成本人或父祖兄弟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参与科举。

    第五,非良籍子弟不得参与科举。



    第六,本人及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参与科举。

    以前商人虽有钱,但商人没地位,于是只能依附于那些贵族官员或士族,于是贵族官僚士族轻松的维持着自己的利益同时,还能轻松的从商人那里夺取很大一部份好处。



    如果让商人可能入仕为官,那么他们以后为何还要依附他们,为何还要在朝中找代言人和靠山呢?

    第1052章 秀才举人争进士 (第2/3页)


人来抢夺他们的利益而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阅读隋唐大猛士最新章节 请关注无双小说网(www.buxia.org)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