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替人愁
罗锦言看着自己捧着瓷碗的手,手腕白皙得接近透明,纤细得如同幼儿。她有很多小时候满月周岁时别人送的金手镯金手铃,那天找出来试了试,竟然还能戴,她七岁了,手腕却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般粗细。
罗锦言想到这里,放下枇杷水,在纸上写道:陈皮牛肉、干菌炖鸡、糖醋排骨、开洋白菜。
罗绍不但没有长子,唯一的女儿又是个哑的,先前的太太嫁妆丰厚,当继室的只要不贪图长女的嫁妆,过上几年,把这女儿欢欢喜喜嫁出去,不但对自己的儿女没有影响,还能博个贤妻贤母的美名。
可罗绍却一直没有续弦,连个妾室也没有,府里的事都交给林总管和管事妈妈,家里人口简单,几年下来也没出什么知子,罗绍更是提都不提续弦的事,问得多了,他便笑着说等到女儿出嫁以后再说。
罗绍孝期刚满,就有人上门提亲。罗绍那时刚刚及冠,又是两榜进士,家境富裕,又长得一表人才,父母亡故,嫁进门上面没有婆婆管着,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嫡子。
最后这条很重要,继室本就比不上原配,如果前面还有嫡长子,就连自己生的儿子也要被压制着,如果长子不长进,别人会说当继室的歹毒,故意把他养歪了;如果长子是个争气的,那也和她没有关系,待到老爷不在了,继室和继室的儿女被打压得没有立足之地的比比皆是。
不但罗锦言清楚,其他人也知道,罗绍之所以不续弦不纳妾,就是不想女儿被人慢怠,若是罗锦言和正常姑娘一样,他也不会这样了。
夏至吓了一跳,罗锦言身体不好,喉咙有病,大夫让清淡为主,免得积痰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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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菜单上除了一道白菜以外,都是肉食,小姐吃坏了身体可怎么办?
罗锦言冲她微微笑,一字一字地说:“我......要......吃..
刚才在山房里,她虽是夸张了身体的不适,但也是七分真三分假。即使是前世的报应,那让她当哑巴就好了,何必还让她连身体也这么差。不能说话是她自己的事,但动不动就生病,却要拖累父亲。
罗家三房到她这里已是分宗的第三代,祖父是独子,父亲是独子,而她也没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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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喝了几口枇杷水,加了蜂蜜和川贝,甜中有苦,是她从小喝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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