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把刀
秦寻真:
鲜活、火鲤、碧玉?
三日月轻笑:“姬君不觉得这颜色,特别适合短刀么?”
“红与绿的搭配,最适合丛林作战。”三日月解释道,“布料耐磨、夜间耐寒,如大阪城等区域的远征,极为方便。且花色明亮,复古又不失新潮,哪怕白日行走,也是一道风景线。”
“这般白天黑夜、潜伏战斗都经用的布料,怎能埋没在天守阁中,只作被褥使用呢?”
三日月语重心长道:“姬君,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非常时期,我们必须利用一切能利用的东西啊。”
秦寻真摸着下巴,微微颔首:“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
然而成大事者不惜小费呸,不拘小节。为了革命的曙光,短刀穿个花棉袄咋了?
秦寻真大手一挥:“准!”
三日月正儿八经道:“必不负所托。”
之后,二人洗漱、躺倒,盖上花棉袄,开始卧谈会。
好歹是去夏威夷同吃同住过的驴友,这黑灯瞎火的环境,谁也看不见谁,正适合夜间瞎哔哔、吹牛逼、放放彩虹屁。
三日月柔声问道:“姬君,恕我见识短浅,被褥上的红花是什么?”
秦寻真:“牡丹。”
“是富贵花,也是国花。”秦寻真缓缓道,“从21世纪顺来的物件,瞧着好玩,拿来盖盖。”缅怀一下她曾逝去的商业帝国==
“国花”黑暗中,三日月的声线喑哑,像是要睡过去一样,连语气都含糊了起来,“那么,姬君你到底来自哪里呢?”
来自哪里?
“来自另一个时空”秦寻真伸出手,冲着天花板抓了抓,“很远很远,不仅是距离,还有时间和空间。”
三日月:“另一个时空,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秦寻真吐槽:“一个充满了杠精的地方。”
“杠精?”
“啊,杠精跟你们刀子精一样,都是精。”秦寻真满嘴跑火车,“只是,他们生来的使命是弄死我,而不像你们,生来的使命是要被我使用。”
三日月一惊:“弄、弄死”
秦寻真沉重道:“你经历过六位审神者,其中五个都是渣。可我当初经历过的每一个杠精,都特么是渣!”
三日月竖起了耳朵!
秦寻真开始吐槽!
“我经历的第一个杠精,是我的渣爹——这货就跟猪圈里的种猪一样,四处留情,明明是个总裁,却过得跟娱乐明星似的,天天上头条。”
“自打真爱找上门,还带了个儿子,就一脚把我妈踹了。”
“这踹了就算了,好聚好散。可他渣就渣在,不仅要离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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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 在三日月面露“倦色”、颇感“为难”的时候,秦寻真向他发出了“留宿邀请”,三日月欣然应允,并优雅又不失敏捷地起身,从壁橱中掏出了备用的被褥,与秦寻真的用品完全是一个花色。
被褥所用的缎子上佳,刺绣精致细腻,层次绽开的花瓣占满了铺面, 深深浅浅的绿色点缀其间, 像是于早樱下盛装而歌的贵女,华丽而瞩目。
派遣人家在高危地带当间谍, 对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愣是同她夜谈半宿,这会儿要再将刃赶走, 跟“用完就丢”有啥两样?
她毕竟不是什么魔鬼。
三日月笑道:“姬君,天守阁的被褥花色真是鲜活。红若火鲤, 翠似碧玉,我从未见过呐。”
该说不愧是平安刀嘛, 大东北红绿花棉袄色, 竟能被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秦寻真干巴巴地问:“为什么突然想着订衣服?”
秦寻真保持微笑:“喜欢这颜色?”
三日月:“自然。姬君没发现吗?刀剑们的着装, 非黑即白,少有鲜亮。不知这缎子在哪里订做,我想给今剑订几套衣服。”
时至深夜, 烛火燃烧殆尽。余晕的昏黄渲染了各自的眉眼, 褪去正经严肃的话题后,难得有了些温馨的氛围。
三日月压根没打算回去, 秦寻真也不是苛待下属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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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每一句都戳到了她的心坎儿里。
但是!
她有点无法想象全本丸短刀穿东北花棉袄的画面啊==
尤其是粟田口的短刀,闲暇时期最喜编排节目跳舞。她真怕他们穿上了花棉袄后,集体在训练场扭秧歌、太极剑、广场舞==
这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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