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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包办式母亲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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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



    是有分家这一说的。

    分家。



    财产平分。



    他要求分割思如手里当初卖房的那一百万。


    很理所当然。



    但传统是传统,法律是法律,二者不可混淆。

    在了解情况后不免无语,对路勇陈瑜批评。



    普法教育。



    都成年人了怎么还能万事都靠父母,那是巨婴。



    父母也会老的。



    反正是传扬孝道。



    但路勇跟陈瑜坚持要把卖房款平分,要钱。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而且,他们还提出,不赡养父母,由路晴养。



    这样就没意思了。



    既想要回报,又不想付出,哪有这么好的事。



    没得说。



    那房子是贺萍儿路大川在十多年前全款购买,房本儿上写的也是两人的名字,跟路勇陈瑜半点关系都没有,他俩自然也没有决定权。



    呵。



    买房那会儿陈瑜还在跟她前夫秀恩爱甜蜜呐。



    宣判的结果是意料之中。



    驳回原告。



    路勇不服,“我要上诉!我肯定要上诉的!”



    凭什么!



    他也是这个家的人。



    陈瑜气得把包包往桌上砸,“这分明是偏袒他们!”



    路晴冷笑,“偏袒?你还是回去多读点书吧,老看些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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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



    文盲加法盲。


    谁不想过得更好,谁不想过得比别人要好。



    路勇跟陈瑜属于那种从小不爱读书,长大后沉迷手机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学渣青年。


    看新闻多没意思,不如看某抖唱歌跳舞搞笑。


    这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儿子众多的家庭中。


    路勇在法庭上要求的,就是这个。

    独生子,不可能。



    按照惯例分家会在儿子们结婚后进行,老父老母把家里的财产器物田地平均分成几份。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也依旧如此,在利益面前,就算是血缘至亲也有可能反目成仇的。



    这很正常。

    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包办式母亲43 (第1/3页)


    无法调解。

    在法律上可没有父母的财产必须分给子女这个规定的,现在,就连遗产都不一定了。



    更别说妈老汉还在世。



    毕竟只是小城镇,又属于民事诉讼家庭纠纷。


    反正法官还是以劝导为主。



    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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