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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七章 巨大的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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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氏族的主城,也就成为了整个图兰文明,最强劲的心脏。



    而且在孟超的前世记忆中,这次五族争锋的胜利者,仍旧是黄金氏族。

    野猪人固然是生性暴躁的疯子没错,牛头人其实也没好太多。



    只消一星半点的鲜血,就能点燃他们心底的杀戮和破坏欲,烧掉他们的全部理智,令他们只会如疯似魔地向前猛冲,要么将所有敌人统统践踏成肉泥,要么在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脑浆迸裂,绝没有第三种结局。



    孟超不觉得自己能够说服一头见血就疯,无比愤怒的公牛,或者一头嗷嗷直叫,上蹿下跳的野猪,将全面开战的时间点,推迟一年半载。


    恰恰相反,倘若他真的促成了血蹄氏族和龙城文明的全面合作,由龙城文明援助血蹄氏族一大批军火,让每个牛头人都能怀揣重机枪,每个野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火箭筒,每个蛮象人的腰间都缠满了手雷的话。



    自信心爆炸的血蹄氏族,肯定会急不可耐地杀向圣光之地,发动比前世更加凌厉,也更加不可收拾的战役。

    倒不是说,黄金氏族的酋长和祭司,就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



    而是,豺狼虎豹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往往比疯牛和野猪更加冷静。



    乍一听,这个结论有些违反常识。



    但仔细想想,大自然中,食肉动物往往比食草动物,拥有更多蛰伏、潜行、耐心等待、判断时机、分析环境和制订计划的能力。



    过去数千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始终统治图兰泽的黄金氏族,也比“千年老二”的血蹄氏族,更多了几分从容不迫的“王者之气”,对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整片图兰泽的所有资源,拥有更强的搜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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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比血蹄氏族更有能力执掌大权。



    过去数千年间,战争酋长的至高王座,由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轮流占据,次数大约三七开。


    但黄金氏族却拥有豺狼虎豹和狮子的特征。



    都是陆地上的顶级掠食者。


    绝大部分时候,浩浩荡荡的图兰大军,都是由黄金氏族中的狮人和虎人来统帅。


    虽然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岔子,令霸权从狮人和虎人的指缝中滑落。


    那就是,血蹄氏族都是一帮无脑莽夫。

    但“向圣光之地发起进攻”的战争号角,仍旧是从赤金城吹响,并响彻整片图兰大地。



    除了这一点,以及彩螺村的毁灭之外,还有一个因素,令孟超很不愿意和血蹄氏族合作。

    野猪人的防御和狂躁,半人马的精准和负重,蛮象人的践踏和冲击……也都是打赢一场战争,最重要的特性。



    是以,血蹄氏族绝对是整支图兰大军,摧城拔寨,正面硬撼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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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蹄氏族的牛头人以身形健硕、吃苦耐劳和见血就疯而著称。

    逼迫圣光阵营将比前世更多的力量,投入到东线战场,让东线从前世的绞肉机,升级成肉类联合加工厂。



    当蝴蝶翅膀微微扇动时,谁都无法预测和控制风暴的方向和烈度。



    重生之后,在龙城的经历,已经无数次告诉孟超这一点。


    所以,他必须慎之又慎。



    相比血蹄氏族的疯牛、野猪和蛮象们,他还是更倾向于和黄金氏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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