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更为困难,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也不会随便进化。
能很清晰的看到,下方密密麻麻,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横陈在原野上。
一窝蜂似的,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
随便一只千足兵蚁,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
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这么大只,可想而知,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
因为脚很多,行动起来,其速度是真的快。
像是随时会爆炸般。
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
“乌血病。”
王澈嘀咕一声。
作为魂宠中的绝症。
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
主要是麻烦,发病期短且快,前前后后可能就一天,两天不到。
甚至半天不到。
就没了。
想要救治,就非常赶时间。
病症形成的原因,据说和当年大战,世界留下的后遗症有关系。
魂兽沾上了某种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能量,然后迅速被感染…
“比起寻常的千足兵蚁,要强大很多…这些恐怖分子还真是造孽。”
王澈摇摇头。
千足兵蚁其实性情较为温和,一般不会攻击人类。
现今野外的魂兽,不同于以前。
在当初那场大战后几百年里,人类和魂兽的关系,处于一个磨合期。
加上魂土的原因,那时候,会出现兽潮袭击人类城市的情况。
而在三千年后的现代,这种情况,几百年都没发生过一次了。
野外的魂兽,都有自己的栖息地,人类只要不攻击,不抱有恶意。
你就算近距离喂食,都不会出现多大问题。
“救是救不了了…”
王澈微微皱眉。
一只两只,现阶段,他还能整点办法。
什么绝症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这成百上千…还是算了。
就在这时。
“王霸天!”
在那千足兵蚁群的后方,传来一声厉喝,“你终于出现了!别说你带着面具,就算化成灰,我们每一位圣徒都能认出来!”
声音穿透力非常强,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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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魂宠是魂宠。
魂兽是魂兽。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
在双系魂宠中,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
魂兽的进化,和魂宠是不一样的。
所以,野外的魂兽,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数千年的绿毛虫。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只有几十米。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
数量太多了。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成为千足飞蚁,就会长出翅膀。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修为越高,就能飞得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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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修为每过十年,就会长出一只脚,百年后,每百年长出一只脚,依次递增。
其口中的黏液,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
所以,几只千足兵蚁,一旦被潜入,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
千足兵逸要说缺点,就是体质不行,长途跋涉,是不擅长的。
可现在,显然不对劲。
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都乌漆嘛黑的,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蠕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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