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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一章 移民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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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道:“什么意思?”



    “就是谁先到达,谁先拿到手,就归谁。插旗占地,上报朝廷,我们就要予以承认,别人再想霸占,那就不行了,我们向外移民,还是要避免械斗,尤其是不能自相残杀。”

    谁先到就归谁,不能胡乱抢劫,不能自相残杀。



    “这条很好,接下来还有吗?”老朱问道。



    张希孟道:“接下来的一条,应该是先商贾屯田,然后用兵建国。”


    怎么说呢,假如一支船队,找到了一块肥沃的荒地,可以耕种生产,那就要先进行屯田,种出粮食,扎下根基,然后再考虑下一步。



    也就是说,要积攒足够的家底儿,才能考虑设立国家,由朝廷颁布政令,进行册封等等事宜。

    可以直接进去,根据情况,或是从事商贾,或是屯垦种田……但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已经被大明确定掌控的土地,移民出去,那是不能随便立国的。



    因为这些土地有的划归皇子,作为封国,有的许给了勋贵,已经算是有主的地了。不能允许随意圈占。



    你去生活可以,经商发财,全都没问题,但是你不能建国。



    张希孟又提到了一件事,“主公,咱们是不是还要定个标准……比如移民出去,他们占有多大的土地,产出多少,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比如咱们已经确定的,有王国,公国,侯国,伯国,往下还有没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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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不了,那就索性不管。



    很显然张希孟没法偷懒回避,这就是他的职责所在。


    这里面还包含了复杂的法律问题,乱七八糟,纠缠到一起。



    别说放在大明朝,就算放在后世,也一时半会儿,难以讲清楚,说明白。


    “主公,咱们要先确定几个基本的原则,对待海外的土地上,我认为应该秉持先占原则。”


    张希孟倒不是杞人忧天,其实历史上的下南洋,各地移民之间,就时常械斗,血流成河也不新鲜。


    因此在开发海外的问题上,排在第一的原则,那就是先占原则。

    广东和福建,不同省的能打起来,漳州泉州这种,也能打起来……至于不同的村子姓氏,宗族械斗,那就更不要多说了。



    所以没有定好规矩,没有妥善安排,都用不着海外的蛮夷,自己人争斗,就能损失惨重。

    毕竟面对这种复杂到了极点的事情,一刀切下来,未必是好的,但绝对是最简单的。



    所以说,向海外移民,不光是文化问题,也不光是技术条件的问题。

    第八百二十一章 移民非小事 (第2/3页)


了。

    如果已经有国家存在,大明的移民过去,想要直接圈占土地,人家多半是不答应的。



    难道还能立刻就摆开车马炮,打起来吗?



    显然也不行。


    因此张希孟主张以通商为主,首先了解情况,要有一定基础,然后才能进一步下手。



    当然了,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高丽,比如倭国,这种在眼前的,大明海军能触碰到,门户已经打开,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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