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弥海拉的童年/嘻嘻嘻的过去【万字】
建立在一个悬崖上……
你问老乡人号哪来的悬崖?问得好,在上车厢区,有一节车厢上就建造着山景,在那山景上,巨大高耸,由六十七座哥特高塔组成的黄金镇占领了大部分的山崖面积。
上运输带需要5枚私造。
门口把手的保安那机械改造的红色义眼不断地扫视着人群。
他们穿着类似于龙虾兵的装束, 红色的军装,只不过佩戴着高高的礼帽,手中端着被叫做黄金时代-m43的重步枪。这种火力惊人的步枪重量也很重,作为上城区卫兵的装备被列装,使用的私造要更贵一点。
理论上上运输带是需要所谓的‘上车厢人员证’的,也就是所谓的‘人上人身份证’。
但上车厢的人的身份尊贵,卫兵也不能逮着一个就问一个,怕得罪人。
人上人不都这样么?
于是也没有检查票,见两人随手扔下各5枚私造,就放其过去了。
……
要伪装成兜里有钱的人,千万不可打肿脸充胖子。
这里的卫兵见惯了想要装成人上人混进去黄金镇,积极开展副业的积极犯罪分子以及有格局的诈骗犯。
越是有钱,对于阶级,对于规则就越是喜爱。
一个穷人可能会觉得‘我给十块,你找五块’这种事情有点掉价,不像是有钱人,斤斤计较起来有点low。
这种穷要面子的行为,就透露着一股穷酸气了。
……
格温发现自从走上了运送带,弥海拉就有点心神不宁。
为了做完美的掩护,他不得不关心起了自己同僚的精神状态。
他拍了拍手,然后左手轻轻摁在迅捷剑的剑柄上,询问道:“怎么了?你一副担忧和走神的表情?该不会你是黄金镇的原住民什么的?”
“……”
弥海拉的视线聚焦回来,低头看了眼腰间的迅捷剑与速射手枪,说:“没什么没什么,弥海拉只是有点感慨,现在的模型贩子能够作出这么精细的东西了吗?”
没错,格温他们混进来的道具,就是模型。
剑是剑鞘一体的木模具,上了色而已。而服装则是便宜租用的, 速射手枪更是模型。
在节省成本上面,咒刃做到了极其高深的水准。
不过这些也与火花相关。
作为团队中的后勤负责人,是他找来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才。
格温很确定,自己身上这件衣服是赃物。
就跟他很确定弥海拉没有跟自己说实话一样。
“这些物品做的确实精巧。”格温揉了揉眼睛,“但我认为你并不是因为这些而伤神的,事先说好,我们的关系并没有熟络到互相诉说秘密的程度,因此我只是担忧你是否能够保持好状态完成我们的交涉任务。”
弥海拉说:“可以,你不必担心,只是……”
他避而不谈过去,有点脸红。他感觉到自己的状态不太好,以至于让自己这位比较不擅长观察情绪的同事都看了出来。
格温说:“我们是熟悉的陌生人,你没必要担心我把事情说出来,倒不如说,我们之间的联系是将对方的故事当做‘事情’去听,而不会去传播,也不会产生什么嘲笑的情绪,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说出来。”
这套来自于咒刃胡扯的‘熟悉的陌生人’理论成功了。
很有诱惑力。
倾诉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的一种极具有代表性的行为。
弥海拉即使半疯癫,但也无法忍受倾诉的欲望。
他张了张嘴,抬头看了眼前路,心中预估了一下时间,像是下了一个决心的抿了下嘴。
他说:“…我确实是黄金镇的镇民,理论上来说。”
格温单手托腮,表现的沉静,在需要的时候他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不去询问,不去思考。
仅仅像是两个路人,两个各自有点故事的男人,在雨夜的加油站偶然相遇。各自坐在自己汽车的车头吃着垃圾食品,看着外面的密雨成丝。
忽然,想说点什么。
于是,一场倾听与倾诉就开始了。
“…在我去往我真正的故乡之前,我在这里长到了五岁。”
弥海拉出生在老乡人号。
这倒是十分出乎人的意外,因为任何人看见了他,都会把他辨认为出生在鲁特人共通的故乡凡尔德林。他的家庭并非是一个显赫的家庭,也就是说祖上是终身骡马跪族,之所以能够出生在人均罗马人的黄金镇,是因为他的父亲拥有着极为特殊的手艺活。
弥海拉的父亲叫做范.唐纳尔德.米林,是位远近闻名的锁匠。
在当年的乌托邦,老乡人号上,光是会制锁发不了财,但是呢,会制锁的人往往会开锁,因此,当时还是个小锁匠的唐纳尔德终于在贫穷的生活中领悟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开发点副业,灵活转进新赛道,大力开发客户的感知痛点。
简单来说就是。
晚上去开别人列车上的车门,闯闯空门。
按理来说,闯空门的锁匠确实是不少,但是能像是唐纳尔德这人积累起取个漂亮老婆(从弥海拉的长相与他常说‘我继承了母亲的相貌’来看,唐纳尔德的老婆起码也是10分打12分,老天还欠2分的水平),还积累起了能在黄金镇买房,供孩子去龙堡读个大学的财力,那是相当少见。
之所以唐纳尔德能有这番成就,是因为他胆大心细,脚踏实地。
不单单副业要抓稳抓好。
主业更是要办的红红火火。
别的闯空门的贼先研究别人家里有什么好宝贝,而唐纳尔德则是研究别人家的锁的设计与质量。
一来二去,积累出了大量的经验与设计灵感。
唐纳尔德设计的锁越发精细且安全,硬生生依靠自己的过人设计水平与能力,卷死了整个车厢的贼。
就这样,白天精明能干,晚上吃苦耐劳,每年没有休息日,可谓是卷界的顶级人才。
唐纳尔德积攒了大量的财富,虽然后面被曝光出来了一次,但此人留下的证据仅仅只是赔付了五六家被他偷惨了的人家后,就安然脱身,并来到了黄金镇。
结婚。
生子。
唐纳尔德并不忌违老婆将儿子当女儿养,甚至还极其偏心宠爱‘女儿’,中途一度忽略了老婆。这就叫做‘老婆你把我儿子当女儿养,我就把你当儿子养’,双向奔赴了属于是。
弥海拉的同年在这样的诡异的幸福中度过。
而当他九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黄金镇中有一家大户人家被盗了,丢失了大批军用与宝石。
由于呢,被盗的人在老乡人号上面还有点势力,名字叫亚历山大.布罗姆菲尔德,有个外号,叫做‘龙之血’,在老乡人号上担任了一下车长。
所以老乡人号的局子立马二话不说的就把唐纳尔德给抓起来了。
好一顿打。
招不招?不招。
那就再来一顿打。
反复捶打的鸡肉越发美味——总之,就是打了五六遍。
唐纳尔德也怒了:你们怎么能冤枉好人呢?我当年做过闯空门的事,但当年是当年,你们为什么要抓着我当年的事就一定觉得现在的事也是我干的?还有王法么?
事实证明。
还真没冤枉他。
就是丫干的。
原因是,唐纳尔德手痒了,恰逢其时有一个传奇窃贼偷了某一巨都号车长的家,成为了当时大新闻。
唐纳尔德看了报纸,当时心念一动。
我不偷巨都的车长,偷市镇的车长不就行了吗?
于是当时就点齐家伙开干。
这一干,就把自己在罗马贵族中的地位给动了一动,不忘初心,变回了骡马跪族。
而弥海拉则遭遇到了家庭剧变。
虽然依旧保留了一部分家产,但大不如前了。
同时弥海拉也在当地的学校车厢惨遭霸凌,对于一个小孩来说,当时这种情况,简直不亚于世界崩塌。而鼠鲁特,又是一种疯狂率极高的生物,因此弥海拉半疯了。
爷不装了。
什么叼毛金鲁特,什么叼毛强荣恩?
爷虽然是鼠,但tm是鼠龙!
当时就穿着美美的女装,一个打五个,狠狠的把别人家的小孩变成别人家的小亥,子给打没了。
……
弥海拉望着越来越近的黄金镇,有点怀念:“…现在许久未曾回来,我都产生了一种害怕与胆怯的心理了,生怕自己心中的故乡有什么改变了,又或者是自己有什么改变了。”
格温听完故事,等了一小会才说了一句话:“该怕的人不是你,而是你的老朋友。”
“那就让他们害怕吧,我是鼠,我是暴怒的野兽,与他们这种大小姐大少爷不是一种人。”
两人熟络了一点。
果然,咒刃所说的‘熟悉的陌生人’这个理论就是纯粹的扯谈。
相处的越久,就越难以将朋友当做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来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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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厢的奢华与华丽令人目眩。
龙炎如此多年的经营, 让这里成为了这条路线上最繁华最华丽的商业与居住车厢。
据说是拥有着整个老乡人号舞女情报的人,也是各大帮派争先恐后讨好的大人物。
原因是咒刃的这位朋友拥有一家剧院,这家剧院在夜晚的时候会偷偷生产学习资料,在乌托邦,这可是重罪!但也是重利产业,人人都想学习。
黄金大歌剧院在此颇有名气。
在黄金镇靠近悬崖的正是那修建如同礼拜堂一样的华美哥特大剧院,一条钢铁与石铁混用的运输带从山下攀岩而上。
格温二人就要通过这条巨大的运输带上去, 运输带的一格格的运输装置看上去像是小巧的帆船,只不过只有甲板和足够人坐下的舱室。
这种奇观令人难以相信这是建立在列车上的建筑物。
……
格温与弥海拉带着一张写着‘你还欠两个人情’的名片,去往了老乡人号的富人区。
他们要去拜访咒刃的一个好朋友。
第110章:弥海拉的童年/嘻嘻嘻的过去【万字】 (第1/3页)
在火花搞定服装问题之前。
这就给了格温与弥海拉混进去黄金镇的机会。
两人打扮好看,都穿着咒刃买来的在男女中都流行的猎装与长靴,同时还搭配着猎装斗篷,头上还戴着三角帽。腰间挎着剑柄镶宝石的迅捷剑与精制品的黄金时代-温度男爵,一种只有上流的黄金镇镇民才使用的速射手枪。
顺带一提,咒刃为他们选择的服装配色并不是凸显华丽的银红, 而是深邃的黑金。
这样, 即使是弥海拉的表情有点心不在焉,连卫兵与其问好都只是微微颔首的‘做贼心虚’的状态。
在卫兵们看来也是倍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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