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四七章 兽潮铺天,人心惶惶(感谢夏日炎炎家里乘凉大佬的打赏~)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锯齿鲸、卧虎鲨、红婴鲤兽、剧毒水母、蝶鱼、金冠海蛇、海怪、巨蟹……等等等等,数不清,好似无穷无尽的海兽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十万头海兽几乎将千叶岛附近的海域整个铺满,密密麻麻,震天咆孝震耳欲聋,震撼人心。

    兽潮毫无心智可言,赤红的双目宛若灯笼,充斥着最原始的疯狂与破坏之欲。



    当闻到千叶岛群修浓郁的生灵气息后,更是激发血脉里的凶性,如洪流般咆孝袭来。



    “瑾郎!”


    桃花岛上,看着眼前这浩瀚兽潮,纵使心性坚韧的柳大家,也不由得面色苍白,美眸中带着不安的看向叶瑾。



    像胆子本就小的小狐娘、小参精,更是害怕得瑟瑟发抖,抱在一团,话都说不出来。

    在如此海量的兽潮面前,你才能感受到个体的渺小。



    沉默一会儿的猴妖似乎是发现周围的气氛有些凝重,不由得神情一敛,轻笑宽慰道:



    “不必担心,有千叶岛挡在前方,我桃花岛只会面对一小部分,岛上的【天风狂烈阵】全力运转,兽潮攻不进来。”



    众人不管信不信,都下意识的点点头,虽然略松一口气,却还是只觉心头一块大石压着,令人喘不过气来。



    别说是柳如是她们了。



    就连站在叶瑾身侧的紫府修士叶灵韵,面色也是略显苍白,显然也是第一次面对如此场景,有些被吓到了。



    实际上被兽潮吓住的并非只有叶瑾等人。



    哪怕强如景德真人,这位紫府十层大圆满的强大修士,此刻也是一脸凝重之色的站在城墙头。



    整座千叶岛上,一众修士看着铺天盖地汹涌袭来的兽潮,无一例外都是面色沉重。



    开战前,无论再是如何准备充裕,当真面对这密密麻麻的兽潮时,都会心底发憷,惊惶不安。



    “真人,兽潮已经兵临城下,我们该怎么办?”



    李姓道人脸色有些发白,唇角干涩的问道。



    言语中透露出些许惴惴不安。



    此时,兽潮还未分离,昨夜安排的一众三阶大修暂时也还没有按计划镇守各地。



    站在高墙上,景德真人轻捋胡须,沉吟了一下,半晌后说到:



    “我观这兽潮之中,五头三阶巅峰海兽分别是六翅蝶鱼、红婴鲤兽、金冠海蛇、锯齿鲸和海怪。”



    “一会儿兽潮逼近十里之时,你等全力运转【地火天风阵】抵挡兽潮的第一波进攻,彼时我会带着碧水和雷浩以雷霆之势击杀这五头巅峰海兽。”



    “巅峰海兽一死,群龙无首,兽潮自然会溃散分流,到时就按照事先的计划镇守四方,不要叫三阶海兽威胁到千叶岛。”



    景德真人、碧水玄龟、雷浩是在场一众三阶修士当中实力最强的三人。



    也只有他们才有实力应对甚至斩杀三阶巅峰海兽,其余诸如胡滨海夫妇、乌眼蛤蟆精之流,对付三阶中期的海兽还行,对上三阶巅峰只有死路一条。



    吩咐完待会儿的安排,景德真人又朝着身侧的碧水玄龟和雷浩两人道:



    “待会儿我等趁阵法爆发杀出,碧水你牵制住六翅蝶鱼、红婴鲤兽,待我和雷浩击杀金冠海蛇、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的蚂蚁从四面八方蜂拥汇聚,遍布整个山峦草地,啃噬一切能够啃噬的生灵。



    眼前的海兽潮,就是放大版的“蚁群”。


    因为兽潮已近在眼前。



    你见过蚁群吗?


    千叶城百里之外,正有一群双目赤红如血,满眼暴戾杀戮的海兽汹汹奔来,不断朝着千叶岛的方向逼近。


    目睹眼前海兽如潮的恐怖一幕,直叫人看了头皮发麻,心生胆寒。


    吼吼吼——

    胆小的甚至这时已经两腿发软,跌到在地。



    兽潮浩瀚无比,所过之处血气弥漫,一股股凶煞之气凝聚,如同血红硝烟,遮蔽天空。

    一望无际的大海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金色亮光,宛如金玉轻纱铺满海洋,美不胜收。



    如此良辰美景,可千叶岛的修行者们却是无心欣赏了。

    第二四七章 兽潮铺天,人心惶惶(感谢夏日炎炎家里乘凉大佬的打赏~) (第1/3页)


    翌日天明,晨曦初露,旭日东升,天边云雾时聚时涌,初阳洒下缕缕光芒。

    《控卫在此》



    猴妖站在才筑好不久的高墙之上,眯着眼,注视着远处步步逼近的兽潮,半晌没有出声。



    老实说,只有真正目睹十万头海兽席卷奔袭的场景后,才能真正感受到这股数量上的极大震撼。


    叶瑾甚至都无法想象,十万头海兽潮就如此震撼人心了,那百万头,甚至千万头呢?



    岂不是光只看了就叫人难以心生抵御之心?

阅读妖修得道,从山魈到混沌魔猿最新章节 请关注无双小说网(www.buxia.org)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