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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换作我是陆景,也不敢来大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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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景看着他黝黑的面容,问道:“你年轻时,可曾想过离开太华山?”



    “自然想过。”宁严冬道:“只可惜我那老父亲那时还藏着一块天柱残石,正因为那天柱我才能修成如今这等修为,虽然身在贫瘠之地,可这一生终究未曾忍饥挨饿。

    宁严冬回答:“我一生都在太华山上,不曾远走,也不知道天下哪里的风光好。”



    陆景忽然笑了:“重安三州有一处油菜地,连绵数千亩,花期都在每年一到三月。



    有人曾与我说过,那里一旦开花,便是真正的花海,美不胜收。


    我们现在启程,一路走走停停去那大荒山,正好可以看一看重安三州那一片油菜地的风光。”



    宁严冬一边点头,一边打了一声口哨。

    他又看到陆景腰间配着的刀剑,只觉得这一刀一剑十分好看。



    “陆先生佩剑倒还说的过去,读书人佩剑更潇洒倜傥些。



    如何还佩着一把刀,莫不是先生也练刀?”



    “会一点。”陆景点头。



    宁严冬上下看了陆景一眼,笑道:“我虽然看不透陆先生的修为,可我总觉得陆先生必然是一位极不凡的人物。



    所以你独自前往大荒山,我不会觉得先生是在痴人说梦。”



    “再往下走几里地,便是我一位老相识家中,他家里有一匹好马,正好给先生代步。”



    “我有马。”陆景指了指远处山石。



    山石之后,马蹄声响起。



    自那院中跑开的照夜,来到陆景身前。



    “好马!”宁严冬眼睛一亮:“我时常在院中看到这匹马。”



    陆景笑道:“这是我结拜兄长送给我的大礼,陪伴我许久。”



    二人翻身上马。



    原本就想要独行,甚至不曾让石岱青带领骑虎武卒护持的陆景,最终却带上了太华山上一位猎户。



    太华山上的猎户,终于下了山。



    这是此生第一次。



    那黄瓦道观前方,龙冠主拿出了一根有些破旧的拂尘。



    她带着这拂尘也随着陆景前去。



    当那拂尘离开太华山。



    大雷音寺,有一位气质华贵,身穿一身纱衣,美艳不可方物,眉心还有一枚金色印记的女子自打坐中睁开眼睛。



    这女子身后,还倒映着一轮佛光。



    那是大雷音寺地藏轮佛光。



    陆景曾经在大雷音寺人间大佛、真武山山主、元九郎、玉叶舍人这些人物相助下,前往天阙之上,映照帝星时,真武山那位年轻的云龙道士就曾经看到过这位少女的元神。



    如今大雷音寺中,这位少女从修行中醒来。



    她身后,有一位衣着同样华贵的女官躬身对她说话。



    “元神法器颇为难得,那拂尘本就是我南诏感通寺至宝,流入世俗人间本就是遗憾。



    现在这法器有踪迹显现,我们自然要去看一看。”



    少女眼神有些兴奋:“如果我能取回感通拂尘,岂不是要教我那些哥哥们无地自容?”



    出身不凡的少女身后,那位女官轻声笑道:“公主得了苍山机缘,又得了人间大佛真传,明悟了地藏轮佛光。



    天下之人,只知道天下有中山侯荆无双,有北秦大公子,有公孙素衣,重安三州虞东神,有那位少年剑甲陆景,却不知还有公主这等人在。



    公主只需回宫,皇子们自然会无地自容。”



    这位南诏公主大为满意,她大手一挥,就从大雷音寺中启程了。



    天骄与天骄之间,总有些莫名的吸引力。



    比如北秦大公子一张青铜请帖,却请动了修了一颗无畏剑魄、胆魄惊人的陆景。



    而跟随在陆景身后的,还有一位手持至宝的女冠。



    又有得了大机缘的南诏公主循着那拂尘踪迹,入了重安三州。



    而重安三州油菜地里。



    陆景与宁严冬并肩而立,他们远远看去就看到一片花海……



    这般花海只能用壮观来形容,黄灿灿,一眼看不到边际。



    天上白云悠悠,远处群山林立,侧方,几座巍峨壮观的雄城屹立。



    宁严冬看得太入神了,心中因为这一片花海感叹着大自然的壮阔,也因为那几座高耸的城池感叹着重安三州匠人的巧妙。



    龙冠主终究有些胆怯。



    陆景实在太过引人注意,她身上怀着异宝,惧怕之下还是没有与陆景同行,而是远远跟在陆景身后。



    反正在她想来,只需要保陆景不死便可。



    而大荒山上。



    北秦公孙素衣、无忌公子,几位年轻北秦贵族,以及那位神秘的大公子,皆在此间。



    北秦大公子正在解鹿。



    那是一头白鹿,毛发柔顺,光泽逼人,微蓝色的眼珠、峥嵘鹿角、壮硕躯体,都能体现出这白鹿的不凡。



    “陆景未曾回应,想来是不敢来了。”



    无忌公子盘坐在蒲团上,缓缓开口。



    他身旁,又有一位披甲青年正在大口大口吃着马肉。



    “要我说,白鹿肉不必留了,我们吃了便是。



    马肉比起鹿肉来说还是太柴了。”



    这披甲青年道:“换作我百里视是陆景,也不敢来大荒山。”



    (本章完)



    

    “读了书,见了书中的世面,识了字,往后再下山去,见天下的世面也就不再那般难了。”



    “至于这太华山……我们这些人再守一守便是了,年轻一辈练了武,读了书,就莫要守在这里了。”


    所以我总在想,我们这一辈人已经再难离开太华山,这一辈子守在太华山倒也无妨。



    可是年轻一辈乃至那些孩童若是再将这一生蹉跎于这贫瘠之地,实在有些可惜。”


    宁严冬张嘴笑着。


    这已经算是恩德,我守一守这太华山其实也是应当的。”


    若是有朝一日,太华山不需要再守了,壮士又想去哪里?”

    “姜先时应当也是这么想的。”陆景心中这般自言自语,旋即他脸上露出笑容,对宁严冬说道:“天下虽大,可是以壮士的身手,哪里都可去得。



    之所以不离开太华山,不过是因为自缚,也是因为心中的执念……

    “太华山上关于天柱的传说已经太久,太华山上很多人一代又一代守着这座荒山,便是在守着这天柱。



    可这天柱已经破败太久,总感觉再也立不起来了。

    第三百九十七章 换作我是陆景,也不敢来大荒山 (第3/3页)


    宁严冬说到这里,又低头看了看大地,似乎是在看着太华山。

    顿时,一只黑色的猎狗沿着山路跑来。



    宁严冬低头和那猎狗说了几句,猎狗吐着舌头、摇着尾巴扯了扯宁严冬的衣袖。



    随着宁严冬又一声口哨,那猎狗又沿着山路跑走了。


    “如此一来,就不怕妹妹担心了。”



    宁严冬解下了身后的长弓,以及腰间的短刀重新系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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