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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天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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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李至刚享受的待遇就是最顶格的,三法司会审加皇帝最终决断。



    而且由于没有任何明确的证据能够给他定罪,只能确定他岳父经营的古董店卖的东西有“一点点”贵,涉嫌了一些疑似交易的内容,而且有几个并不算那么关键的证人。

    因此,给他定罪的思路,一直都集中在《大明律》规定的四品及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上面。



    但这样定罪也会涉及到不成立的问题,硬判当然可以判,可如今按照都察院陈瑛给的口风,三法司在“统一意见”以后,却只能把案件纠结的关键点公之于众,交给公众舆论去评判。



    这就很容易与三法司的观点背道而驰。


    对于刑部这种立法兼司法机构而言,自然希望“法无允许即禁止”,这样不仅自己的权限大,而且麻烦还少。



    但对于公众百姓而言,则肯定是希望“法无不可即可为”,原因嘛自不必多说。

    “陛下。”门口传来司礼监掌印太监黄俨的声音。



    “进来吧。”朱棣放下笔。



    黄俨推门走了进来,躬身禀报:“陛下,国师请见。”



    “宣。”朱棣道。



    今年二月的时候,黄俨以宣旨太监的身份,受命与都指挥高得、左通政赵居任等前往朝鲜,答谢朝鲜国王李芳远对朱棣即位的恭贺,赐给他新的诰命和印章,再次封他为朝鲜国王,并让他把逃到朝鲜的建文帝的下属遣返。



    此事之前便提过,大明向朝鲜索要水牛和战马,并提出了边界贸易的要求。



    黄俨把事情办的很漂亮,李芳远很快就屈服了,朱棣很满意,再加上他跟随朱棣多年,是燕王府里资历最老的宦官之一,因此顺理成章地被朱棣晋升为司礼监掌印太监。



    而黄俨身上还有一个半公开的秘密,那就是他在燕王府的时候,便与燕王世子朱高炽不睦,而与次子朱高煦、幼子朱高燧过从甚密,尤其是朱高燧,黄俨是他的死党。



    看着姜星火,黄俨神色不变,轻轻抖了三下手中的拂尘。



    不多时,穿着麒麟服的姜星火走进了殿内。



    姜星火的眉宇间有些疲倦,但是精神看起来倒挺振奋,他说道:“臣参见陛下。”



    朱棣抬手道:“免礼平身。”



    姜星火腰杆挺得笔直。



    朱棣问道:“有事找朕?”



    “是,今日是来还陛下东西的。”



    “什么东西?”



    “陛下赐的刀。”



    “你身上也没刀啊。”



    姜星火一本正经道:“入宫不让带刀,所以放在宫门守卫那里了。”



    “赐的刀哪有归还的道理?”



    朱棣噗嗤一笑,故作轻松道:“怎么,觉得朕要鸟尽弓藏了?就算是鸟尽弓藏,现在也不到时候吧?”



    “陛下害怕现在的变化了。”



    姜星火没有选择依照徐辉祖给的计策,去煽动舆论,让涉及到李至刚一案的中高层官员被迫下场,而是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直接来见朱棣。



    “历朝历代变法,皇帝的态度都是最重要的,支持不绝对,在外人看来,很多时候就等于绝对不支持,而如今变法刚刚深入,遇到了些阻力,陛下便要以此行事,将李至刚之事公之于众,臣看不懂。”姜星火坦诚地说道。



    事实上,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搞定现在代班的大理寺少卿虞谦。



    虞谦是镇江金坛人,字伯益,洪武时由于朝中大案频发,被老朱以国子生的身份直接擢了刑部郎中,后出为杭州知府,阴差阳错躲过了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的庙堂大清洗,在去年江南平乱、治水的时候,杭州府提供了不少了的人力物力,因此有功,以能臣被人称道,今年就被朱棣召回朝中,担任大理寺少卿,与顶头上司大理寺卿陈洽搭档。



    如今陈洽跟着黄福一起去广西督办粮饷,虞谦就代表大理寺了。



    只要朱棣这边点头,姜星火虽然跟虞谦没有太多私交,但也算脸熟,是可以搞定大理寺的。



    大理寺负责复审,刑部初审判李至刚有罪都没关系,大理寺复审判无罪就可以了,然后走三司会审的最终程序,代表都察院的陈瑛和代表大理寺的虞谦如果意见一致,哪怕是刑部的两个侍郎不同意,最后的结果,依旧是李至刚无罪。



    搞定了眼前比较紧迫的李至刚的事情,盐法自然可以后面继续慢慢磨。



    然而朱棣突然通过召集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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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底下府县的案件判决,当然没有这么麻烦,谁管你这些?主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只要不是太离谱,根本没人追究。



    但李至刚不一样,这是堂堂礼部尚书,肯定不可能随便判。


    一,《大明律》明确规定,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及其家属、仆人经商,但没规定这些人在官员成为四品以前就是商人怎么办,而李至刚的岳父是早在李至刚入仕乃至与自家女儿成亲之前,就已经是个颇有家资的商人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判?



    二,既然《大明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的判决方法,《大诰》也没有相关案例的补充判决,那到底是按照“法无不可即可为”,还是“法无允许即禁止”?


    在司法程序上,明代在惩治官吏犯罪上还是比较谨慎的,虽然在程序上规定了民间控告和御史纠查两种进入诉讼的程序,但是在审判形式上,明代法律规定的就很细致了,根据官吏的不同等级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同时还规定了奏请制度,以免对朝廷的职官体系造成破坏。


    可古董这东西,同样一件物品,有人觉得价值连城,自然就有人觉得一文不值,光靠这个是无法定罪的,证人的证词也都没有切实的证据。


    可这违背了皇帝的意思,皇帝不打算让李至刚彻底从庙堂上消失,他还有用。

    据老朱亲自撰写的《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衙门一侧的土地庙被作为“皮场庙”,而且每当有官员继任,都要进行一项恐怖的交接仪式,那就是把“皮场庙”里的过去贪官的人皮“请”过来,人皮内塞草,做成人形置于公堂座椅上,以此警戒继任的官吏。



    李至刚如果被定贪污受贿,那这个数目的古董价格,足够他全家扒皮实草了。

    《明报》上很快刊登了关于李至刚案件的公开讨论。



    而且极为尖锐地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四百三十五章 天宪 (第1/3页)


    在大明,皇帝陛下的意志不容违背。

    中午,朱棣正在大殿内批阅奏疏,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忙碌。



    而今日是朱棣登基一年以来,首次处理这么多奏疏,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份了,但都堆积成山,堆在了桌子上,朱棣靠在龙椅的靠背上,伸手揉着额角,眉头紧锁。



    朱棣在当燕王的时候,私底下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如果自己当了皇帝会怎么样,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成为他爹老朱那样勤政爱民、英明神武的好皇帝,但是现在,他发现事情不是这样的。


    他娘的,奏折怎么这么多?



    但他依旧不愿意休息,不断地写字批复奏疏,希望尽量减轻一下心中的压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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