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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墨家的十大主张,嬴政的再次东巡(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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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来就和万物一般,会不自觉期待自己的耳目声色之欲被满足。



    故而,荀子将这种生来之利己的性子,定义为性恶。

    这其中的因果关系,还可以理解!



    然而这位小师弟学着学着,却偏向于墨家,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这有点太荒唐了!


    儒家和墨家的关系嘛……不能说是针锋相对,至少也是老死不相往来。



    很多儒家的学者,都坚定的认为:墨家是一群无君无父的禽兽!

    孟子曾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在儒家的伦理系统中,亲人是较陌生人更为特别的,亲人之间有着不讲厉害的义务和责任关系。



    墨家则否认这种亲属的特别性,认为一切从‘利’出发,兼相爱,交相利,不问亲疏。



    还有一个例子。



    在《论语》中,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



    曰:“安!”



    子曰:“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这是论语中的内容,大概意思就是孔子的弟子宰我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为期太久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礼一定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荒废。旧谷已经吃完,新谷已经登场,取火用的燧木已经轮换了一遍,所以服丧一年就可以了。



    结果孔子批评宰我不仁!



    孔子认为:孩子生下来三年后,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丧期,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予难道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怀抱之爱吗?



    这个宰我,算是挺有名的一个人物了。



    他这个名字在《论语》中一共出现了五次。



    基本上都是在被孔子批评,算是一个经典的反面教材。



    其中最有名的一句,朽木不可雕也,说的就是宰我。



    ‘孝’,可以说是儒家的核心思想。



    自从儒家独尊后。



    父母死后,为父母守丧三年,基本成了读书人中的惯例,谁不遵守,那就是不孝!



    在古代,不孝之人,后果可不要太严重,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道德品质问题,而是要遭受天下之人的唾弃,是要彻彻底底身败名裂的。



    即便是官员,也要回家守孝三年,三年期满之后才能够回来继续做官。



    历史上,苏东坡考取进士后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回家守孝三年。



    守孝结束后,没过几年,又因父亲病故,再次服孝三年。



    可如果按照墨家的观点和主张——别说服丧三年,就算一年也太长了!只需要服丧三日就行,长了就耽误生产了!!



    墨家这一观点,可儒家可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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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认为。



    如同树木之天性便是张开树荫,以期获得更多阳光一般,人亦属大自然中的一种生物,生来就有不自觉的利己之性。


    这可以理解。



    毕竟老师主张性恶论。


    面对粗陋的食物,和精美的食物,在没有任什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人自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精美的食物。


    荀子的性恶论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则是在后天教化中,人通过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学习而做出的克制“利己之欲”的行为。


    这才促使了韩非和李斯成为法家……

    也就是说,“人之恶”是先天,“人之善”是后天。



    基于这个基础。

    自己的老师荀子是当代儒家代表人物,然而他的几个师兄,却有几个走了法家的流派!



    比如已经去了秦国的李斯师兄,还有韩非师兄,都是法家集大成者。

    第二百二十四章 墨家的十大主张,嬴政的再次东巡(求订阅) (第2/3页)


    张苍莫名感觉有些荒唐。

    这个观点有点来头,还是孟子说的。



    孟子是谁?



    儒家亚圣!


    如果说孔子是大厦的奠基者,那孟子是大厦的建立者和完善者。



    相当重量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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