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还敢要四胎?
谁都怕给人做嫁衣,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不属于自己,到时候真就是欲哭无泪。那种事,你还不好打官司。
“等你们姐夫来了,我跟他商量一下。”
“还说这个干嘛?你们分就是了,我以后的事业重心并不在加工厂。虽然你们有股份,但每年只能拿分红,不参与管理等。”张耀华跟她们说道。
如果张耀华还把大姐、二妹她们送进去当管理层,别说宗族内有意见,张大茂伯公也会对他失望。
那样搞,几乎整成了张耀华自己的家族企业,肯定是不行的。
大姐她们点头,明白这里面的关系,不能让张耀华为难。
其实,每年拿分红,就挺好的了。啥事不用做,年年都能分钱,空闲出时间,还能做点其他事,增加一份收入。
张耀华也点头:“是呀!”
真要培养成才,亲生爸妈肯定不舍得,到时候闹起来,真的很麻烦。
张思明老家,就有个例子,过继自己弟弟的孩子,养了好多年,培养得有出息了,他弟媳不舍得,反悔了。
最后,成了仇家。”二妹劝道。
听到张耀华他们的话,大姐也迟疑起来。
随后,就聊到加工厂股份的事。大姐不太好意思占弟弟的便宜,就连二妹也一样。她们可是听说了,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是张耀华两百多万拿到的。
实际上,百分之五的股份,可不止四五十万。要知道,加工厂一共投资两千多万。张耀华那两百多万,正常来说是不可能分到百分之三十。
转手就分给了她们几姐妹。
相当于每人分了四十万左右。
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要我看,你们现在还不老,趁早收养一个小的,不要过继,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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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
“思明现在做什么?”张耀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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