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无论如何,夜里也要回家看看。仅仅流浪了一天,他就感到了与人世隔绝的巨大痛苦。还没有真正隔绝呢,白天,他还听到了采桑女人的说话声,还爬到沙堤上偷偷望过田野里劳动的人们,南风里飘荡着成熟小麦的味道,蚕熟一时,麦熟一晌,明天就该开镰收割了吧?他十分焦急。他种了二亩小麦,长得很好,蒜薹几乎全部报废,小麦要是也报废,下半年的日子怎么过?他搔着枯干的乱发,忽然想到,自己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深刻的皱纹也布满了额头和嘴角。
他打定主意要趁夜潜回村去,他断定警察不会连续两夜蹲在他的破屋子里受罪。回到家,他计划着,先找出几件衣服穿上,一定要穿上一双鞋,他记得在墙角上那只破纸盒子里,还有一双当兵时省下来的新军鞋——方家兄弟扫荡家门时,一时大意,把这双鞋给漏下了。东间的壁子墙缝里,还有他第一天卖蒜薹时卖得的现金四百七十元。那天全村数他运气好。他想,取出这笔钱,拿四百块给金菊,让她买东西吃,让她给孩子扯几件衣服。七十元我做盘缠流亡东北。到了东北后,还得去找那位当了副县长的战友,看看能不能让他写封信,跟天堂县里求求情,赦免我的罪。
房门大开,他有些惊诧,汗毛森森直立。由于一直夜行,眼睛习惯了黑暗,所以,一踏进门槛,他就看到东间房门的正中立着一人,正要逃走,腿却生了根似的定住了,他嗅到浅淡的血腥味后边,奔涌而来了金菊的亲切、凝滞的味道。昨夜的噩梦如同电光在他心灵深处一闪而过,他扶住门框才免于摔倒。
他从灶口附近摸到了火柴,双手哆嗦着,连划三根,才燃起一点火苗。在动荡不安的小小光明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吊在门框正中的金菊紫红的脸庞,凸出的眼球,耷拉出来的舌头和高高隆着的肚皮。
他举起两只胳膊,好像要去搂抱金菊,整个身体却像墙壁一样,向后,沉重地倒了。
闷热的中午,又有了新发现。此时他已吃腻了槐花,闻到了桑树里有一种酸溜溜的甜味,他看到桑树的枝丫里夹着些紫红的、鲜红的、鹅黄的小刺球,桑葚!他惊喜地叫起来。
如同吞吃槐花一样,最初吞吃桑葚,也是不分青红皂白,闭着眼睛吃,吃一会儿,开始品味道。鹅黄桑葚:硬、微甜、极酸、有涩味;鲜红桑葚:稍硬、甜、微酸;紫红桑葚:软、极甜、几乎不酸、余香满口。他到处寻找紫红桑葚,后来总结出一条经验:见桑树就晃,熟透了的紫红桑葚,自然被晃落沙地。下午,他的嘴唇一定被染得紫红了——他从紫红的手指推出来的结论。下午还有重大发现:他吃了白桑葚。白桑葚:个大,颜色白里透绿,像玉,味道胜过紫红桑葚。这是桑树里的新种,桑皮白,桑叶大如掌,厚如铜钱。
今后怎么办?他静下来时,自问着。你在这天堂县里是笃定不敢露头了,铐子已经锁住了你的左手。你等到夜里看看金菊,就跑到关东去吧,闯关东挣了钱,就把金菊和孩子接出去。
桑槐之林里飞来了鸟,变得生动活泼,他感到饥饿,便寻了一棵一把粗细、两米多高、枝头繁花累累的小槐树,用力一跳,抓住了槐树的脖颈,全身的重量挂上去,全身的力量压下来,槐树弯着,曲着,嘎吱吱响着,断裂了,一条槐树皮一剥到地,树干上白灿灿一片,立刻渗出嫩黄的汁液。他撕扯着全开放的半开放的含苞待放的槐花,紧急地往嘴里塞着,头几把槐花几乎是打着滚进了胃袋,后来才慢慢咀嚼,品咂着滋味。槐花蜜腥甘甜,全开放的有些苦味,含苞待放的有些涩味,惟有半开放的鲜嫩有汁,不苦不涩,于是他就专拣半开放的槐花吃,一上午工夫,他吃了三棵树的槐花。
傍晚时,他腹中痛极,趴在沙地上辗转反侧,星星出来后腹泻半小时,痛疼缓解。半小时是他的估计,他的手表,去年就被方家老二撸走了。
钢手铐在乌蒙夜色里闪烁着黯淡的光彩,他想去掉它,必须砸开它。他用手摸摸细细的钢圈,钢圈已杀进肉里,只要有了锤子和锉子,只要咬住牙,不愁锉不断它。无论如何也要回家去。
他放心了。拐到胡同里时,他看到了一群群五颜六色的鹦鹉在胡同里在槐林里飞舞着,他疑心是高直楞家的鹦鹉们冲破了牢笼,飞出来夜游。那匹总也长大不了的枣红马驹子在胡同里飞跑着,它的光滑的皮肤上有一股香胰子的味道。
他不敢走大街。沿着逃跑的路线,警觉地谛听着周围的动静,一步步往回挪。他安慰自己,警察人生地疏,群众都不向着他们,即使与他们对了面,我也能逃脱。警察的枪是有些吓人,他们昨天就放了两枪,要是打死了我就是活该倒霉。不过警察们的枪法有限,白天都打不准,何况夜里?
进了自家的胡同,他还是感到紧张。周围熟悉的房屋和树木的轮廓使他心里很热。他隐身在槐树林里,屏心静气,打量着自家的院子。院子里静悄悄的,墙角上有蚯蚓的鸣叫声,窗户里飞进飞出着蝙蝠。他捡起一块土坷垃,用力掷到窗外。土坷垃砸在那口破锅上,发出很大的一声响。院子里屋子里依然悄无声息。他又投了块石头进去,院里还是静悄悄一片。为了安全,他绕了一个大圈,转到自家房后,沿着墙根,溜到后窗下,侧耳谛听着,屋子里只有老鼠的唧唧叫声。
蒜薹!都是这倒霉的蒜薹!让我落到了如此境地。他东扯桑,西拉槐,南撞桑,北碰槐,他在桑槐之林里盘旋着,突来的乌云吞了月,四周都是壁立的墙,鬼打墙!人有十年旺,神鬼不敢傍!高马,自从认识了金菊,自从和金菊拉了手,你就倒上了血霉!
高马在桑槐之林里转了半夜,黎明时,才从鬼魅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他感到,除了心窝窝里还有一点点热气之外,全身上下都凉透了。眼睛上的肿消退了不少,这使他感到安慰。红日升起,渐渐晒暖了皮肤,他感到欢乐。肚子咕咕作响,连放了几十个冰凉的大屁,肠道贯通,内脏没出毛病,他感到还有希望。恢复理智后,他把急于进村去看望金菊的愿望克制下去,他猜想到,那两个警察,一定手持钢枪,潜伏在他家里,等待他自投罗网,只有傻瓜才大白天进村。他决定夜里进村。金菊即便今日生产,有她的娘照顾着也不会出大事,她的娘再怎么恶也是她的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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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蒜卖蒜薹,顶多两年,就能把金菊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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